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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广告应该拆除

2017-11-16 13:20:07发布84次查看
尊敬的张市长:您好!
我是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金秋小区2栋504的业主,今年上半年我楼下开了家绿峰园餐馆,餐馆营业后就在面向芙蓉路的楼栋外墙上设立了一块长约10米左右的二行广告招牌牌(内容为咖啡、私房菜、个性客房等)。在小区楼栋的外墙悬挂广告应属违章广告(张市长曾签署的从2010年9月1日的户外广告牌实施办法中已明确)。广告牌悬挂后我向物业反映,物业说没办法,这个餐馆是此小区的开发商老婆所开,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损害业主的利益了。期间我也多次向天心区城管大队110投诉电话反映,一直是石沉大海。2010年9月我请天心区城管110答复,得到的答复是这是个违章广告,已经下了违章通知,发了整改通知。但事情过去几个月了,广告牌依然存在。此小区是城管局宿舍,且明知此广告是违章广告,为什么一直不能予以拆除,其中必有故事。在此我也不哆嗦,只恳请市长能为人民作主,早日拆除此幅违章广告。
市民:小张
小张:
你好,很抱歉让你等了2年,2013年8月16日我局执法大队文源中队执法队员上门找到负责人绿峰园老板易贵妃进行教育劝导,要求其自行拆除该违章户外广告,8月19日和8月20日,文源中队执法队员先后再次上门对负责人做工作,22日当事人对该违章户外广告予以自拆。希望你生活愉快!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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