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常德石门县人,姓名:林计华,性别:女,身份证号:430702198308023100。1999年因异地读书时户口迁至学校,户口性质由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至到大学毕业后将户口迁回老家,落户在湖南常德石门县易家渡镇冉家坪村,户口性质由非农业户口转成了农业户口,之后于2010年嫁到湖南长沙县安沙镇梅塘村,结婚后按照相关政策,我申请办理迁户,将户口迁入现居住地:湖南安沙镇梅塘村夕塘组,依照流程,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交长沙县安沙派出所审核,长沙县安沙派出所通过审核后交长沙县公安局审批时,长沙县公安局办理窗口因为我户口性质变动的原因不予受理,后来又回老家就我户口性质变动的原因打了证明给予说明,并签字盖章,也附了很多证明资料,但长沙县公安局办理窗口依照不予办理,在这里,我想请相关部门领导给我一点帮助,现在我小孩都三岁多了,为了这个户口的事,我从结婚开始就申请办理了,从老家到长沙来回的跑,至今未果。
来信同志:
2014年6月23日14:51分与本人联系,本人反应曾于2012年向县局申报户口审批未果。大队答复:2013年放宽了户口政策,据你本人反应的情况应属可办理的范围,请携材料至安沙派出所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