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向您反映的问题详细情况请您查看一下附件。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向岳麓区政府、街道以及社区各级领导作了反映,可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目前我们50多个家庭约100多人住在这个大楼内,有可能随时面临垮塌的可能。却没有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我们的生命安全和权益进行维护。所以不得已才向您反映。虽然说不一定会出现安全事故,但一旦出现类似于上海、浙江那样的垮楼时间,我想对于您也一定有很大的政治影响。所以麻烦您百忙之中抽时间关注一下我们升斗小民的安全问题。给您增添麻烦之处,还请谅解。附件<<关于枫林美景12栋业主对于5.12重大安全事故的联合申明>>。
关于5.12重大安全事故的联合申明
各级政府及建设局有关领导:
我们是枫林美景小区12栋业主,我们所居住房产位于长株潭轻轨项目杜鹃路段施工工地北侧,距离施工场所不足6米,距离施工临时围挡仅约4米。
2014年5月12日下行,由中铁公司负责施工的工地现场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一台约60吨的打桩机发生倒塌,正砸在我们所居住的12栋居民楼上,造成本楼一单元数户房屋房梁和墙体均严重损坏。
作为本栋业主,我们有理由怀疑本栋居民楼结构受到严重损伤,理由如下:2013年经有关机构检测确认,因城铁施工地面开挖已造成本栋居民楼地基沉降,建筑整体往南侧倾斜千分之三。现还未经过加固处理的时候,本建筑又被60吨重物自南往北重砸一次。作为非专业人员,我们看不懂有关专家作出的检测报告,仅从常规的物理知识来理解,本建筑先是从北往南倾斜、后又被外力从南往北推动,如此往复势必造成地基松动,结构受到影响。另外,事故发生后,本建筑一单元部分房屋的承重墙、房屋主梁均断裂,本建筑顶层部分住户在近期下雨季节发生了屋顶漏水(以前没有漏水情况)的现象,部分底层及门面用户下水和排水系统发生堵塞现象,三单元部分业主房间内发生瓷砖地面凸起的现象……以上种种迹象均表明房屋受到严重损伤。综上所述,我们全体业主对继续在此居住表示严重担忧,对本建筑正常使用的安全性表示严重质疑!
城际铁路开工之时,本栋建筑位于工程红线图以内,因距离施工现场太近,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原本需要拆除。后因种种原因并没有拆除,而相关施工照常进行。作为长沙市民,我们支持政府相关市政工程施工,但前提是施工不得危害我们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此安全事故已经对我们财产造成严重影响,而且还有可能危及我们的人身安全。
故我们枫林美景12栋全体业主对此表示严正抗议,并要求有关部门对本次事故作出严肃处理,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建筑安全的鉴定。现因我们担心本建筑的结构安全问题,担心我们居住在本建筑内是否存在人身安全危险,故我们需要一个权威的安全承诺。
1、由政府(至少是区一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建筑进行安全鉴定。鉴定单位必须由至少是区一级政府及区一级建设局委托。自本申明送达之日起5日内,政府部门需提供五个以上的、具有建设部认可的鉴定资质的单位(至少有2家为非本省单位),以供业主指定其中一家作为本建筑的安全鉴定单位,并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自确定安全鉴定单位之日算起)出具科学、严谨、正式的安全检测报告。在鉴定过程中,房屋质量监管单位(如安监站、质监站)需全程参与。我们不接受也不信任由事故责任单位委托进行的任何鉴定。
2、鉴定完成后,需出具区政府、区建设局均认可的相关安全鉴定报告,鉴定报
告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
(1)如安全鉴定合格,则鉴定报告必须明确“本建筑安全鉴定合格,安全使用年限可达到建筑设计使用年限”;
(2)如安全鉴定为建筑结构不能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但仍可继续使用,则鉴定报告必须明确“建筑结构受损程度以及建筑物可安全使用年限”;
(3)如鉴定结果为严重受损,则鉴定报告需明确为“危房”,并注明已不适宜于继续居住;
3、建筑学是一门严谨的科学,鉴定报告用词必须严谨,不得以“可能、也许”等模糊的词语来混淆概念,误导业主。
二、安全鉴定报告出具后的处理方式。
1、如安全鉴定合格,则安全鉴定单位需向每一户业主提交一份《安全承诺书》,该文件需加盖安全鉴定机构、区政府办、安监站、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站和事故责任方(即中铁公司)五方的公章;
2、如安全鉴定为危房,即无法保证本建筑的安全使用时,我们要求拆除本建筑并在原址原样重建,事故责任方应承担由此给12栋全体业主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拆迁过渡安置费、重新装修费及误工误餐费等);
3、如检测结果为房屋受损但仍可使用,则我们要求事故责任方(即中铁公司)除修复受损部位以外,还需另行赔偿因事故造成房屋使用寿命缩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损失补偿双方视实情再行协商。
4、在相关鉴定结果出台之前,我们不会允许事故责任方对本建筑进行任何形式的修补、加固等相关工作,以免影响鉴定工作的准确性。
三、房屋受损修复及精神赔偿要求。
1、因此次事故造成全体业主耽误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处理和应对,针对此事故对业主造成的精神损失,经本栋业主一致商量,事故责任方需对每户业主支付 元(大写:人民币 整)作为精神损失补偿;
2、此次安全事故对业主房屋造成了损害的、以及对原有受损部位有扩大损害的,事故责任方需逐户对受损情况进行核实并修复受损部位和赔偿相关损失;
3、因事故责任方安全事故造成本建筑顶层出现漏水现象,中铁公司需对本建筑屋顶防水进行一次全面修复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因事故责任方造成本建筑地下排水管路堵塞的现象,中铁公司需对本建筑排水系统进行疏浚甚至是重修排水系统,以保证居民正常使用;
5、中铁公司前期因检测需要在本建筑所有单元楼道内设置的所谓观察孔,对建筑楼道的墙体抹灰层的破坏,我们要求予以恢复。如暂时不宜恢复,则中铁公司需向枫林美景物业公司缴纳一定押金,日后由物业公司负责恢复。
四、关于施工安全的承诺
中铁公司在此地施工数年来,屡发安全事故,对枫林美景业主日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充分说明该公司对于安全施工的淡漠和不重视。此次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是一次安全隐患的集中爆发。我们认为在该公司施工的过程中还存在其他安全隐患,故我们要求该公司作出施工安全承诺,确保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故。
近期国内出现多次住宅倒塌的事故,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因此付出惨重的政治及经济代价。习主席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倡:将着眼于“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纳入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故此诚请岳麓区政府及建设部门高度重视,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平正义”和正当权益,保障全体业主住房的基本“民生”,确保此次事故在和谐的氛围中得到合理解决,不为上一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增添麻烦。
致谢!
枫林美景12栋全体业主
2014年5月18日
你好,来信已收悉。信中反映问题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