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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区交警大队不作为,我抗议!

2017-11-13 23:30:21发布73次查看
我于9月30号骑电动车在韶山路行驶 被交警拦下 因为没带行驶证 电动车被扣 下午 我拿着行驶证去取车 他们的人员先要我去拓印 要站岗6天才可放车 耽误工作一天 车没拿出 敢问 此处罚得当吗 六天的站岗 我会被我公司的老板直接开除 没呢工作 怎么生活 6天的被罚站岗是对合法公民的人权侵犯 为什么不采取别的处罚模式 不影响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 我们没违法 为什么要干涉我们的人生自由 交警不为民 交警不作为。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根据相关法规,对于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安,交警部门有权进行扣车外还要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理论学习和路面站岗执勤。情节严重者,除扣车外,还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所有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拖走、被扣电动车,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之后,驾驶员本人可带齐相关证件,到雨花区交警大队取车。
长沙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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