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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法院和兰卡威黑心商人联手逼人跳楼

2018-4-3 9:32:33发布27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一对家境艰苦的80后,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又通过自己努力在长沙站稳脚。看着房价止不住地往上涨、其它一应生活必需品也发了疯似地往上涨,我们急傻了眼。靠着省吃俭用攒了一些钱,我们于2011年3月在河西银盆岭大桥转盘处的兰卡威国际买了一个小公寓,寄望通过它来平抑一下物价上涨。
我们天天等、日日盼,终于等到了2011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交房的日子。房屋状况与我们想象的大相径庭:
1、整个大楼一部分房屋还完全没做装修,一部分正在装修中,一部分装修虽已完成,但渗水、开裂、配件东拼西凑、装修用材极差做工极其粗糙,与样板房标准相差极大。经与开发商努力协商,对方终于承认自己延迟交房的事实,出具了书面承诺:由于本公司原因,致使业主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收房,本公司将按每套壹仟伍佰元整补偿,在2012年1月14日前以现金支付给业主;如在2012年1月14日后仍无法交房的业主以500元/天/套,直到最终交房时间为止,当场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
2、没有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我业主代表及部分业主分别于2012年1月15日、1月19日、2月7日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但对方都未给予合理解释。直至2012年2月8日,在我业主强烈要求下,对方才出示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没有签署验收日期,而且两处监理单位栏的名称不一致,对方也不能给予合理说法。大楼是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我们很是担心!未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房屋,我们敢收房吗?!
3、部分业主的购房合同未备案。一些一次性付款的业主及少数贷款的业主在长沙市房产政务信息网及长沙市房产局窗口均未查询到合同备案信息。开发商是否存在一房两卖和挽留部分代收费用的情况?我们不得而知!
针对上述情况,我业主代表曾多次发函和邀请开发商派代表协商。对方一直采取回避或不与理会的态度。
2011年12月31日当日,部分业主曾联系某些电视台对兰卡威延迟交房并严重不符合交房条件的事实进行过报道,但似乎并没引起开发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
很早之前,就有部分业主提议去相关政府部门请愿,但业主代表提醒我们尽量不给政府添麻烦,自己的事情还是尽量由自己去解决,也尽量给予开发商较长时间,希望对方能审慎地解决相关问题。
6月8日,我们拿到市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兰卡威国际未经竣工验收手续,未达到交楼条件,建议业主不予收楼”的意见书。
等到8月初,开发商那边还是杳无音信,几个女性业主实在等不住了,就一起去开发商在“喜来登”的办公室蹲点,希望能与开发商的法人代表当面沟通。对方气极败坏地说 “合同约定的就是五方验收(这五方验收是在没有质监站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匆忙验收的),若不认可,可以去打官司!”
8月之后,有几家业主先后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但最后法院的判决支持了开发商的五方验收,让我们老百姓再次感受公正、公平是遥不可及的。
我们从相关部门还了解到,兰卡威国际主要是因为红线问题未交纳1000多万元相关费用而未邀请相关部门对大楼进行验收。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不仅影响以后房产证、国土证的办理,而且也是置业主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另外,开发商还存在拖欠施工方、建设单位、物业公司费用的问题,曾出现工人因拿不到工资欲跳楼的事件、大楼内电梯因渗水而困人迟迟未维修的情况。
因为开发商的不负责任,物业公司垫支了一些开发商本该负担的费用,加之部分业主未收楼而不能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给入住的业主带来极大的不方便。我们还担心,若物业公司不堪重负而“跑路”,那该大楼状况将更差!
找开发商协商、找媒体报道、找法院诉讼来进行维权,看来都是行不通的了!我们这些可怜的被兰卡威国际套牢的业主该怎么办?能怎么办?无助的我们只能请求您及相关部门来帮帮我们!维权胜利的案子我们也经常听到,希望马上能轮到我们!
此致
敬礼
兰卡威国际1002业主:王娟
您好:
兰卡威国际公寓房屋质量等相关问题已于2012年8月由业主起诉到岳麓区法院,现已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的规定,以及《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置意见》(长建发[2010]193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不属于投诉受理范围”,兰卡威国际公寓房屋质量等相关问题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不属于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建议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通过上诉或申请再审等法律程序解决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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