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二等功转业士官安置现状全市保持一致性的请示
尊敬的胡市长:
您好!我们的名字是陈刚,李卫,付茂川,都是芙蓉区这几年来接收的转业士官,上次我们给您写的关于《芙蓉区立二等功士官关于落实安置编制的请示》的回复件已收悉。首先,谢谢市长对我们小市民事情的关注。
但就那个回复,现在我们还有些困惑:因为,据我们了解,自长沙市出台[2003]59号政策以来,开福区对我们这类人员在转业当年就解决了事业编制,岳麓区象我们这类对象通过去年解决安置遗留问题,通过参加考试考核得到了编制的解决,而在芙蓉区的我们既没有开福区的幸运,也没有岳麓区的庆幸,被排除在解决安置遗留问题考试考核范围之外。
胡市长,我们想问:为什么同是一类对象,同一个政策,区与区之间在执行中还有这样和那样的区别,我们市长督促市里的有关部门统一各区落实政策的情况,确保政策在全市城区执行的一致性。
敬礼!
报告人:
芙蓉区立二等功转业士官:陈刚、李卫、付茂川
2014年10月17日
陈刚、李卫、付茂川等同志关于《立二等功转业士官安置现状全市保持一致性的请示》收悉。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人员基本情况
李卫,1975年11月出生,1993年12月入伍,2006年4月转业到芙蓉区,三期士官,在部队荣立二等功。
陈刚,1976年3月出生,1994年12月入伍,2011年4月转业到芙蓉区,四期士官,在部队荣立二等功;
付茂川,1975年11月出生,1995年12月入伍,2011年4月转业到芙蓉区,三期士官,在部队荣立二等功;
二、政策落实情况
他们转业后,我区按照长政发[2003]59号《的通知》进行安置。去年全年遗留转业士官考试录用也是严格按照市里遗留问题处理意见执行。具体政策内容和依据上次答复已说明清楚。
三、全市保持一致性情况
关于全市统一性问题,市里要求严格按政策落实到位,刚性政策之外没有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