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仆,为人民,别让人民多跑路
尊敬的市长大人您好:
小民于2017年1月18日至长沙市星城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16:30分到达工作人员详细介绍需要补充资料,19日办理。小民很开心,对服务态度也很满意。
2017年1月19日小民上午九时许又到星城公证处,很工作人员客气沟通,复印、打印所有资料审核完后工作人员告诉我《委托书》后面日期有问题不是今日。让我复印,我说您刚才看电子档时应该提醒一下,山长水远的不好跑,他说:您可以把资料拿回去明天再来办理。
这是公务员应该讲的话吗?我从望城跑到开福两次不算回程,如果是市长大人您会发火吗?
我就拍了桌子领导出来了说我不应该发火,我问打12345寻找公证处的主管单位,我要投诉,结果公正处的领导大人说:长沙市司法局,你去投诉吧!于是我打车到天心区湘府路投诉,我希望你们调我从18日时入的视频一直到吵架的,看看你们公证处的公务员所述和我讲的符合不。 另外我想次咨询办这种公证到底加急是几天,请司法局给出权威回复,谢谢,祝您工作顺利!
收到张先生的投诉后,长沙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高度重视,于1月20日到星城公证处调看监控摄像,并找相关当事人谈话调查:张先生于1月18日下午到星城公证处咨询过一次办理其业务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月19日上午,星城公证处公证员余铭娜接待了张先生,张先生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通过手机让公证员余铭娜帮忙查看是否符合要求,得到公证员余铭娜的肯定后张先生打印了相关证明材料,但在审查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余铭娜发现打印出来的委托书落款日期是“2017年1月17日”,便告知张先生需到保安那里遮住日期重新复印一下并手写上当天的日期,张先生指出公证员余铭娜查看电子档时不够细心,未指出此处时间错误。继而引发了后续一系列矛盾的产生
对此给张先生带来了不变,深表歉意。同时请张先生体谅已怀孕8个多月的承办公证员余铭娜。我处对星城公证处及公证员提出了批评指正,服务永无止境,提高服务水平及质量是公证行业的硬指标。
最后,张先生质询的加急业务:国内民事公证不需要外出核实材料的一般情况是7个工作日出证,加急是3个工作日内出证,加急费50-100元(当天能出证的就按100元收取)。
如果市民还有疑问,可直接致电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联系电话:0731-85409831。
网络问政回复单位:长沙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
协办单位:长沙市星城公证处;
回复人:王理
回复时间:201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