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长沙市“文明办”给个合理理由,城管执法为何“粗暴执法”
5月18日,长沙市雨花区新建东路城管人员违规执法,在未着装工作服,未出示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和强拆手续文件的情况,强行拆除“社区卫生医疗门诊”电子显示屏。
不应拆除理由:
1.当时已将门店内卷闸门拉下已遮挡住电子屏,为何还要强拆。
2.市卫生局有规定,作为社区卫生服务,必须打开电子显示屏。
3.“社区卫生医疗门诊”旁的门店为一餐饮酒店,对面为一理发点,为何只拆一家,其他都不拆。
4.当时问城管队,“他们隔壁酒店要交多少钱给你们,就可以不拆”。城管队回复:“不要乱讲,没交钱给我们,他们是办了手续的”。又问:“他们隔壁酒店在哪里办了手续,是跟你们办的吗,中午去他们店吃饭的人还可以把车停在路边上”。 城管队回复:“他们是在雨花区办了手续的”。
5.在强拆电子屏当日,问城管队,“我们现在去办手续,可以不强拆吗”? 城管队回复:“你们之前没打点好,根本没地方可办手续,只能强拆。”
6.旁边酒店和对面理发店的电子显示屏都比我们后安装,我们是先安装的。
作为一个要评选文明城市的长沙,今年已经是第三年了,作为一个普通的市民,这个心情我们很能够理解,我们也很愿意配合。但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不是这个,如果要拆,就一起拆,为何只拆我们一家,其他的不拆。难道其他的不归城管队管?或者是交了钱就可不拆?那评选文明城市又有何意义?市民的幸福感指数难道在这?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立即责成雨花区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投诉件中反映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经大队认真调查后发现,该投诉件中反映执法人员不公正执法一事或存在主观认识上的偏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5月18日拆除电子显示屏行动不是城管执法大队组织,大队以及辖区砂子塘中队也未派执法人员参加;
2、经侧面了解,组织该行动的单位为砂子塘办事处,由于新建东路 “三真卫生医疗卫生门诊部”擅自设置电子显示屏,被市数字化平台信息员采集后,将信息反馈至了砂子塘街道办事处数字化平台,为完成交办工作任务,5月18日,砂子塘街道城管办派出工作人员及民工对该电子显示屏予以拆除,投诉件中所称的“城管人员未着工作服”均为街道工作人员及民工,不是城管执法人员;
3、雨花区大队一直以来均严抓队伍建设,外树执法形象,任何一次执法或整治行动都是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不允许着便装执法,更不会在法律程序未到位未完善之前组织强制执法行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随时对大队及全体执法人员进行监督。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1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