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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补贴的一点疑问

2018-4-3 0:41:13发布29次查看
市长您好
本人对购房补贴还有一点疑问,本人硕士,非长沙户口,如果 今年9月份买房,10月份再落户长沙,对于这种 先买房 再落户 的情况,请问能获得 3万购房补贴么?
潇潇: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落户和购房是否分时间先后顺序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您,告知 新落户时间和购买住房时间(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为时点,存量房以发证时间为时点)都必须在2017年6月21日之后(含6月21日)才能申请购房补贴。落户和购房时间不分先后顺序。因此,像您这种情况考虑是可以申领购房补贴的。购房补贴经申报、审定、公示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住建委(我中心)每季度集中将补贴全额拨付至个人账户。
特此答复!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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