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是一个老长沙人,开车也有6年了从来都没有违章过,这你可以查实的,但是就在前些天我被长沙芙蓉交警(五一路与蔡锷路交界处西南角的交警岗亭)无故被钞牌了,一顿乱搞!涉嫌钓鱼执法!当时我是驾驶一辆公司商务车从五一路拐弯到蔡锷路潘后街旁边上,这时注意到车里警示灯有报警于是我靠边停车并打好警示双闪灯并叫车上同事下车查看一番查看后判断应该是没有冷却液了,由于这里离我们公司熟悉的经常合作的广告公司很近我就要同事快点去他们那里找点冷却液。这时一个交警上前说:停在这干什么。我如实说给他听。他说:搞好了就要走。我说:好的。不一会又有一个交警过来了说:你停在这干什么这里不准停车,外地车不知道啊!请出事你的驾驶证行驶证来,这时我给了他,他拿了就往交警岗亭走去,我极力的解释给他听说:我的车有点小故障,加上前面有一交警过来我也解释给他听了,他也同意让我停会儿就走的。
如果车上没人,又没有按规定停在车位里,交警才可以抄牌贴条的。但是就是不听我的,不一会儿就开了罚单,态度还极力的嚣张,他当时没有现场拍照取证,也没有让我签字。当天我就向芙蓉区交警大队和河西一桥旁边的交警大楼的2楼反映过他们的答复就是找现场交警!还有,我到交警大楼的2楼信访办去了没有一个人,门上就是一把锁!最后我打到市信访办他说你先到
交警大楼的10楼去申诉。 我恳请市长在习主席倡导的精神下,对这一事件彻底调查清楚还我一公道和清白!把那些不为人民服务的害群之马绳之以法!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投诉人吴进平于2013年4月17日11时10分驾驶鄂a5j860小车在蔡锷中路永华大厦路段违反禁令标志停车,被芙蓉交警大队民警唐卫中、周鹏查获。经大队调查,民警并未像投诉人所称的先允许停车,后再来处罚。而是多次令其驶离而未离开。现投诉人已就此事向交警支队提起行政复议,大队正在依法回复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