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16年1月8日,被人诱骗在湖南华夏银都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开户,账户号908108901437,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29日共入金35万元,未出金,亏损35万元,全部都是我的血汗钱。后经了解发现,该公司及会员单位实属诈骗、违法经营,涉及如下问题:
1、湖南华夏银都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及旗下108号会员单位湖南博硕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本身不具备从事原油、沥青现货交易资质,属违法违规经营。2、严重违反国办发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和国办发38号《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3、用虚拟的交易平台频繁地买进卖出,名为现货,但实际的操作以大宗商品的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采用电子化集中交易方式,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不必交割实物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4、开户程序违法。
请领导为民做主,返还我的血汗钱。
附件1:控诉信-胡立军.doc
胡立军:你好!
我局于3月15日关于对湖南华夏银都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的投诉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批示我局市场秩序处(电话:88665576)进行咨询和回复,经局领导同意回复意见如下:
你所投诉的湖南华夏银都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涉嫌开展“非法期货”交易业务行为,根据《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二十条第三款“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负责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等工作”、第二十四条“市场经营者违反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依法予以处理”和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建议投诉人向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进行反映。
长沙市商务局
201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