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雨花区万家丽路圭塘乡大塘村的利璞大厦,据了解,该项目早期签约的购房者是在2011年4月底交房,其实在2011年初即已基本停工,直到2011年底该项目仍未交付使用,且现场施工无任何进展,购房者们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这两栋楼都已建好,连外墙瓷砖也都铺设好了,除了进到单元门的路没有铺设,似乎该项目离交付近在咫尺,甚至连楼内的电梯都能正常使用。奇怪这接近交房的项目也能“烂尾”。 真心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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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3日,市联席会议建设领域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住建委陈鲁青同志,在雨花区会议中心黎托厅,就利璞大厦后期建设等有关事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认为,由于开发商无力支付建筑商工程款、未及时推进配套工程建设,以致不能按合同及时交房,导致业主不断上访,群众合法利益不能得到维护;利璞大厦开发问题事关民生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市、区各级有关部门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用法制的理念、发展的思路,加大调处力度,加快化解进度,一定要把利璞大厦开发问题尽快解决好。
会议决定:
一、关于工作责任。雨花区委、区政府牵头,市住建委、市信访局、市中院等单位联合协调处理利璞大厦信访突出问题。成立区城乡建设局、区信访局、区维稳办、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圭塘街道为成员的常态工作组,由雨花区包案领导组织指挥,具体工作由雨花区委政法委负责。
二、关于复工和配套工程施工。由市建委牵头,区建设局具体负责,督促建筑商湖南品诚建设公司在一周内复工,40天内完成项目合同内的工程量。对于利璞大厦后续附属工程,在市、区工作组限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条件下,湖南品诚建设公司可优先承揽。如湖南品诚建设公司在限定的时间内未向区工作组提出全额垫资承建的请求,则由雨花区指定的圭塘建筑公司全额垫资完成利璞大厦后续附属工程。复工前,由程定夫同志组织配套单位开一个协调会议,明确相关事宜。整个项目在四个月内完成建设。
三、关于案件办理和资产保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由雨花区委、区政府立即研究决定利璞大厦所涉案件的办理和资产保全工作。市、区两级法院、公安经侦部门要以社会稳定大局为着重点,依法查处审理涉利璞大厦问题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依法审理涉及利璞大厦项目相关案件。要依法对利璞大厦所涉资产进行全面冻结,如该项目资产不能足额偿债,可依法冻结利璞公司其他资产。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应依法进行查处。资产依法查处后,由区委、区政府研究和落实有关托管事宜。
四、关于债务偿付原则。根据法定原则,第一顺序偿付施工单位施工款,第二顺序支付项目报建、税务款,第三顺序支付涉利璞大厦项目的其他债权债务。
五、关于手续办理。由市住建委牵头,对项目的后期施工建设审核及相关手续的报建审批进行全面协调,由利璞公司与品诚建设公司、圭塘建筑公司全面办理相关手续。
六、关于施工环境。雨花区政府负责保障该项目后期施工环境。区工作组要尽快组织后续所有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及实为债权关系名为房屋买卖债权人进行协调,取得相关单位的配合支持。对涉及后期工程建设存在阻工闹事的行为,要快速依法处理,切实保障后期建设环境。
七、关于工程验收。由利璞公司组织,雨花区住建委负责督促,市“两站”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关于工程结算。要加快项目结算办理。利璞公司与品诚建筑公司双方要密切配合,整理备齐有关手续资料,及时上报市住建部门,市住建部门开发处全面督促项目交房、验收、办证等手续办理工作。
九、关于维稳。雨花区委、区政府负责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目前,圭塘建筑公司已接收利璞大厦后续工程,正在定制入户门,入户门制作完毕后即可开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