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你是纪委的吗?”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招标过程中
所谓的“公开﹑公平﹑公正”
2013年1月30日在长沙县招标采购局进行了一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开标,参与招投标的公司有五家。当天开标现场在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检查时,长沙县鑫元公共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封条开了有15厘米的开口,密封袋另一端没有粘贴密封条,没有盖骑缝章。当时其余几家投标公司当场提出异议,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书废标。招标采购局的工作人员对此置之不理,在未征询及要求当事公司就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做出解释及说明下招标局一名工作人员就质问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你来拆,你能拿出标书”,在阻止一位投标人员对密封状态拍照取证时叫嚣:“你是纪委的吗”。在此过程中招标采购局的一位科长和负责本次招标监督的财政局的工作人员以及采购方的工作人员都在现场。在唱标时鑫元公司的标书是投标采购局的工作人员从未粘贴密封条的一端拆掉拿出投标文件。
专家评标大约三小时,五家投标单位一同等候结果。下午5点多钟评标结束,鑫元公司排名第一,一家从一开始就违规,也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公司居然可以排名第一,意味着这家公司将是中标公司,这里面没有黑幕大家相信吗?是招标局与鑫元公司串通?鑫元公司与专家串通?还是招标局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鑫元公司、评审专家一起串通呢?
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第二天(2013年1月31日)有参与投标的公司找到招标局参与的工作人员及局领导质疑投标当天所发生的事情,并携带了证据(鑫元公司投标文件密封袋)。招标局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承认鑫元公司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密封袋确实是有开口,下端也没有密封。有位局领导也证实鑫元公司所提交投标文件的密封袋根据规定必须是两端都要粘贴密封条并盖骑缝章。并对质疑会做出回复。而回复是:你们投标人都在确认密封时签了字,但开标过程中的签字只有2次:一是现场报到投标人签字,二是对投标标底的价格签字。并未对标书密封完好进行签字,事实上中标公司的标书也并非密封完好。
然而,在2013年2月7日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在网站上公示长沙县鑫元公共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大家想想,一家违规公司,不响应招标文件,居然可以中标?这就是口口声声宣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吗?这对另外几家参与投标的公司公平、公正吗?为什么响应招标文件的公司没有中标,反而处处违规的公司可以中标,这里面就真的没有利益、没有暗箱操作?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3年1月31日,我局收到长沙耀联计算机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书,局党组对此十分重视,由纪检组长牵头进行了核查,2月7日进行了书面答复,同时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招标文件、答疑”栏内发布。
信件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
一、在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均查验了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我局工作人员及现场监委对投标人存疑的问题作出了解释说明,投标人无异议后签字确认,有据可查。
二、网友提供的照片显示的是:开标后已经拆封废弃的文件袋。
三、评标委员会专家由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组成符合法律规定。
质疑人如对我局的答复不满意,可以依法定程序进行实名投诉或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