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今天又给您写信了,也是通过给您写信了解党的相关政策和相关法律制定与行政法规制定与执行,我是一名私家车司机,电视经常播放私家车非法营运的消息,我在想假如我开车在路上遇老人,孕妇,受伤的人,有病急需上医院治疗或者雨天下雪天向我招手询求帮助时我该提供帮助吗?电视上有宣传文明广告应该提供帮助,广告词说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但是长沙现在执行法规帮助别人是严重违法行为,比套牌的士处罚都重,套牌的士处罚5000,驾驶证扣12分,私家车罚款20000。还有就是公共交通行政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由什么部门制定与审核,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有法律规定,市级行政法规由市级人大制定审核并发怖才能成立,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基准是什么时候由市人大制定审核并发怖施使的,心中疑惑请求您或者有关门能告诉我,我在此拜谢谢!
对“市长信箱”信件(信件id:686160)的具体内容回复如下。
来信反映问题一:来信人认为长沙市对非法运营私家车比对套牌的士处罚都重,套牌的士处罚5000,驾驶证扣12分,私家车非法运营罚款20000。
回复:来信人信中提及对有关车辆套牌的处罚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其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而执法局对从事城市公共客运非法运营的处罚依据为《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两种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并非适用同一法律法规,其不具可比性。
来信反映问题二:来信人了解到市级行政法规应由市级人大制定审核并发布才能成立,问《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基准》是什么时候由人大制定审核并发布实施的?
回复:执法局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及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结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基准》,该执行基准属规范性文件并非市级行政法规,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