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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资金由开发商代收

2018-4-2 3:36:13发布24次查看
关于刚开盘不久的英郡年华二期项目,现我已将自己的首付款付给了开发商,但关于维修资金的缴存,是由开发商强行要求我们来委托它代收,这不符合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并且交完维修基金后,开的是开发公司内部的收据,望相关政府部门,能替我们小老百姓监督好。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nieli: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到您的来信,我委责成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你来信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长房政发[2009]060号《关于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监管推行维修资金业主自缴系统的通知》的规定,我市已于2009年11月1日起全面实行业主自存自缴模式,取消原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方式。业主可在签约后通过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政务窗口、开发企业售楼部、长沙市房地产政务网打印缴款单,并凭缴款通知书到自缴代理银行缴款并领取缴款凭证。目前我市中国银行、长沙银行、交通银行共200多个网点均可通过刷卡和现金方式交存维修资金,并实现了刷异行卡实时到帐、业主零收费。 经与您和开发商联系,该信函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责成开发商于2012年5月22日将代收的维修资金1537613元交存至我中心专户,并再次明确要求开发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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