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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无辜女人被关押443天,谁在制造“长沙冤案”?

2018-4-1 18:52:22发布16次查看
一个无辜女人被关押443天,谁在制造“长沙冤案”?
——致长沙市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长沙市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
我是受害人谭宇的姐姐谭燕群,一位银行退休职工。2013年5月3日,我曾经向长沙市公安局李介德局长公开投诉“长沙市橘子洲派出所民警制造冤案,无辜百姓被关押一年!”(全文请见下文附件)。时至今日,又已经过去两个多月,谭宇被关押的时间已经达到443天,早已超过公检法三家合并的办案期限,法院既未开庭,公安也未放人,请问是谁在滥用权力,野蛮执法?请问长沙这个所谓的“文明城市”还有没有“文明”可言?还让不让普通百姓活下去?
到底是谁在制造这起冤案?请领导们明察!
一、办案机关:“有罪推定思想”是制造冤案的根源!
长沙市岳麓区橘子洲派出所是谭宇“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办案单位。我们认为,办案民警何世文完全是以“有罪推定思想”在办案。有“举报人”投诉被人用砖头打伤,就肯定是对方所为。为什么对方当天报案没有说被砖头打伤的情节?为什么不综合考虑“举报人”一方多次对谭宇的敲诈行为?为什么没有考虑摔伤等等可能因素?为什么明明知道对方出400元请来一个人来做证却不排除这种非法证据?在事情发生的一个多月后,办案民警还随便捡来一块大砖头拍张照片就算物证,办案警察仅凭此一条也就成了谭宇一案十足的陷害者!十足的冤案制造者!
二、检察机关:做老好人,不愿担责,害苦百姓!
岳麓区检察公诉机关发现公安机关的办案材料漏洞百出,三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材料,拘留时间一再延长,还是没有得到一份有力的新证据;在最后的起诉文件中,公诉机关连续用了五个“因为案情复杂”推卸责任,把材料交到了法院等待判决,自己待在一旁看结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神圣使命,忘记了自己应尽的职责!他们是轻松不用担责了,但是他们的不作为却害苦了百姓!
三、人民法院:能排除非法证据、独立公正的判决吗?
谭宇一案在岳麓区法院已经拖延了很长的时间,一直在等待公安机关找到证人,也就是等那位收了游志峰400元钱出来帮助作证的人(这个人最初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说自己不在打架现场的)。为什么要一再迁就办案机关?为什么不能强制证人出庭质证?为什么不能按时开庭、排除非法证据、独立公正地判决呢?难怪有人早就说过,“公、检、法本来就是一家人!”所以,我们可能要等待更高级别、更有水平、更独立公正的法官了!我们不相信长沙没有,省里、中央也没有公正廉明的“包大人”!我们不相信全中国都没有了同情弱小、维护正义的媒体和市民!
四、设局陷害:游志峰一直是谭宇一案的幕后操纵者!
2009年6月,游志峰冒充湖南省财政厅的干部欺骗谭宇在认识的一个月内闪婚,“结婚”后他以开公司等名义不断伸手向谭宇要钱,软硬兼施,不择手段,从谭宇手中一共拿走了十几万现金(离婚判决时他同意个人承担三万九千多元债务,但时至今日的二年多时间未偿还分文;离婚前他偷走了他写给谭宇的全部借据及谭宇个人的全部金银首饰,说是由他代为保管,至今也未见其“归还”)。他拿到谭宇的钱以后在外吃喝嫖赌,没有做一件事。他在外面还经常以“省委宣传部处长”等身份到处骗人,骗女人。一位开福区地税局名叫刘莉的女士,就曾经被他以调动工作为名骗了不少钱,刘女士还曾经找上门来骂。
2010年12月,游志峰曾经上演过一出“苦肉计”:说是在外欠了钱,不马上还上就没命了,要谭宇出钱还债。谭宇不同意,他就拿刀逼谭宇说出银行卡密码,让他的一个朋友帮忙去取钱,因为密码记错没有取到钱。
2011年10月19日,游志峰还曾经导演、安排了一场杨玉芬、杨罗凤全家上门向谭宇要钱的骗局:杨罗凤(游志峰当时的女友,现在的妻子)说游志峰借了她8万元钱,去向谭宇要钱,游志峰要谭宇出钱为他了难。当时谭宇与游志峰已离婚很久,夜半10点多钟,杨玉芬(游志峰的“岳父”,2012.3.18漆关节受伤者)率领全家人上门要钱,谭宇未开门,杨罗凤的妈妈还嚣张地把门锁塞上小棍子,把门柄弄坏了。谭宇第二天报了警,但橘子洲派出所出警后至今未进行赔偿处理。这件事是否助长了游志峰、杨玉芬、杨罗凤一伙的邪气?
游志峰是谭宇一案的幕后操纵者:先是他的“岳父”杨玉芬率全家殴打谭宇,继而又找谭宇出钱私了,敲诈不成就告谭宇伤害,没有证据就出钱找人作证,并扬言要关死谭宇,还安排人不断上访给办案警察施压。游志峰有多次诈骗犯罪的前科,老谋深算,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游志峰在背后出谋划策,幕后操纵。
2012年3月28日,游志峰化名“游庆峰”,向长沙政法频道拨打热线电话爆料谭宇“故意伤人”,并以证人的身份接受记者的采访,证明“前妻”谭宇伤害了现任女友的父亲,但是在全过程中他却不敢使用真名,也不敢承认与谭宇和杨家的任何关系!游志峰一直在故意陷人入罪。
2013年5月10日,游志峰私刻“湖南省监察厅”的两枚公章,伪造公文,以“帮人搞调动到湖南省监察厅工作”为名,骗取长沙银行一位姓谢的女孩10万元钱,女孩察觉被骗后报警,芙蓉区火星派出所出警,人赃俱获,罪证确凿。但是,为什么他能在行政拘留一周后“无罪释放”呢?游志峰真的还有后台吗?
五、关于谭宇:已被关押443天,身心健康严重受损!
一周前再次接到长沙市第四看守所所长及管教干部的电话,谭宇患上了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要求家人送药。“腰椎间盘突出症”是一种很难彻底理愈的疾病,是超长期的443天关押,繁重的工作强度,恶劣的居住条件,使谭宇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不谈人道主义精神,仅从法律的角度,谭宇一案也已经明显的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关起来再说,大不了国家赔偿”的思维,更是明显的滥用权力,践踏人权!
我们家人迫切希望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能从案情的实际情况出发,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同情弱小,迅速解决问题,不要制造太多太大的“长沙冤案”,不要把所有的人都逼上绝路!
具 状 人:谭宇的姐姐 谭燕群
联系方式:qq 1043412793
电话18670052467
日 期:2013年7月25日
附件:
立群:长沙市橘子洲派出所民警制造冤案,无辜百姓被关押一年!
43 楼
尊敬的长沙市各级领导,各位媒体朋友及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市民朋友们:
我叫谭燕群,是受害人谭宇的姐姐。我向各位领导和各大媒体公开反映长沙市橘子洲派出所办案民警制造和使用伪证材料,草菅人命,请求各级领导及各大媒体主持公道!
谭宇,女,1968年10月出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离异,作为一名单身妈妈带着一儿一女经营着一家“学生托管辅导中心”。2012年5月8日被橘子洲派出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后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至今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已近一年。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6月,谭宇和游志峰离婚。离婚后,游志峰还一直纠缠谭宇,在外说谭宇的学生托管中心是他的,曾经有女人被游志峰骗了钱上门来问谭宇要钱。游志峰有多次诈骗犯罪前科,到处骗色骗财。游志峰有一天告诉谭宇,他的邻居王霞家的女儿要升初中了,他可以帮她们找学校。谭宇担心再受牵连,想去了解情况并阻止这件事。2012年3月18日晚上9点左右,谭宇去到游志峰住的地方,提醒游志峰不能乱收别人的钱!游志峰告诉谭宇他已经将房屋退租了。当时他的屋内没有灯光也没有声音。谭宇想证实游志峰的房屋是否真正退租,用窗户边的一个拖把去挑该房间的窗帘布时,从该房间里面忽然窜出来几个人,领头的一个人上来就掐住谭宇的脖子,接着一拳打倒谭宇,他还顺势骑在谭宇身上打她。带头行凶打人者叫杨玉芬,是游志峰现任女友杨罗凤的父亲;另一个叫罗小娥,是杨罗凤的母亲。警察来了后,谭宇立即带着警官指认带头行凶打人者就是杨玉芬!后经医院检查,谭宇全身多处青紫瘀伤,头部肿块很大,脖子上有伤痕,住院治疗半个月仍未完全康复!最重要的是,领头行凶打人者杨玉芬当天根本没有说谭宇用砖头打伤了他,也没有提供物证(可以调取3月18号晚上110报警中心的录像为证!几天后,杨玉芬打电话找谭宇,要求谭宇赔钱解决问题。谭宇感到莫名其妙,明明当时是杨玉芬等打伤了自己,现在他们还恶人先告状,就断然拒绝赔偿要求。杨玉芬等敲诈不成后,利用电视、微博等媒体大造舆论,还先后上访到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政府、长沙市政府等单位,并说长沙警方不作为,骂公安局长吃冤枉,给办案警方施加压力,且不断找人找关系,把警方原来一直不认可的事,在50天后办成了“涉嫌故意伤害罪”!
本案的疑点有:
  1.办案警察何世文在讯问谭宇时存在单独讯问、威胁诱供等违规行为,且没有按规定安排女警陪同。
  2.谭宇在两次传唤中都是接到电话后自己去橘子洲派出所的,到案后没有填写时间,谈话后被威胁签字。整个办案过程,都有违规的错误!
  3.公安办案简单推理,非此即彼。杨玉芬除骨折之外还有右膝关节内侧皮肤挫伤,这到底是由谭宇致伤的,还是在打架过程中被罗小娥、杨罗凤误伤的抑或是杨玉芬自己摔伤的?公安机关主观臆断,不考虑其他的可能性,就直接认定谭宇为犯罪嫌疑人。
  4.游志峰、杨罗凤、罗小娥与杨玉芬是直接利害关系人,其证人证言证明效力较低,他们在公安与检察院作出自相矛盾的证人证言与被害人陈述,为何公安机关采信并作为指控的证据?
  5.公安做对本案的证人张幺姑做的笔录中,说张幺姑讲她看清楚是谭宇砸伤杨玉芬,但检察院所做的笔录中,张幺姑清晰表明她从来没说过这种话。显然,公安所做记录是错误的。公安机关为何歪曲事实?试问一个年事已高(68岁),左眼根本看不清东西,而当晚又是隔着防盗门往外看的,如何能看清外面发生的事情。
  6.橘子洲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办案过程中迫于压力,为了交差,草率办案,事发一个多月后随便捡来一块大砖头就算做了“物证”,警察办案岂可如此制造假证?假如杨玉芬真的是被谭宇砸伤,为什么在见到民警的第一时间没有指控谭宇?为什么不当场提取物证—砸人的砖头?为什么当场不进行现场勘验?
  7.为了让蒋国泰作证,游志峰给蒋国泰400元钱,公安机关是否全面调查核实?橘子洲派出所办案民警是知道这个情况的,但其竟然轻易采用了证人证言!
无辜百姓就这样被关押了整整一年!长沙市橘子洲派出所民警办案怎么能如此颠倒黑白,草菅人命!!!!!!
一个冤、假、错案又出现了!!!我们恳请各位领导严格审查相关证据!核实并处理相关人员!恳请各大媒体主持公道,维护正义,还案件一个真相,还谭宇一个清白,我们全家将万分感激!!!
具状人:谭宇的姐姐谭燕群
  联系方式:18670052467
  日期:2013年5月3日
留言时间:2013/5/3 14:02:43
你好:
来信已收悉,经查:2012年5月8日,谭宇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我局刑事拘留。5月14日,岳麓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年1月17日,该案已由岳麓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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