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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房管局经改商突然涨价制造社会乱象

2018-4-1 16:45:15发布17次查看
近日,全国各大媒体均在报道长沙市民面对市政府突然出炉的“经改商”土地出让金提价,有长沙市民彻夜排队的现象,让长沙市文明城市的形象大有损失,特别是有网友议论,这还是不是文明城市,一个住房保障局怎么变成春运现场?
对于这一次提前释放涨价信号,未预留足够时间给群众办理手续,未开放足够多窗口提供服务,未做到对广大社会进行解释和告知的责任,必须要给住房保障局予以最强烈的谴责,是谁允许他这么做的?
新闻报道说,家中老人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完整的房屋产权,凌晨4点即坐在住房保障局门口等候的消息令人心酸,还有七十岁的老人因排队一天没有办成,导致心脏病病发险些命丧房管局的社会新闻,又让广大市民对该部门的服务工作和政策制定者感到心寒。
一、涨价信号释放时机有问题。为什么提前一个多月突然放出经改商费用调涨的消息,消息首先不是从官方媒体释放出来的,而是从坊间传闻释出,该部门究竟是何居心。其想法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不告诉广大市民涨价的信息,以免陡然增加工作负担,二是可能有些亲戚熟人觉得不能瞒他们,让自己家里人吃亏,遂私下告知,由此造成了新闻事件。产生了这样的新闻不可怕,关键是如何应对舆情,究竟是谁制定的这一个火急火燎的政策?释放出消息者,如何收场?离9月1日仅剩12天,如何在短时间内完全受理办结这么多人的需求?如果超过办理时间,又如何保证错过优惠办理时间段的人群的公平权利?
二、土地出让金定价有问题。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如果按照9月1日后的价格计算,i类地的土地出让金较三年前调涨324元,可是观察长沙房地产行情可知,三年前的房价较现在是不升反降,与市场真实行情脱节。当房价下跌时应当调降,而非盲目上涨,制造恐慌,造成今天的社会乱象。试问,这个费用的调涨,经过合法程序,开听证会了,是凝聚了民意吗?请问市长先生,您是不是应该管一管这个混乱现象,还给长沙市一个安全、幸福、宜居的形象?
三、不应在保障性住房政策上做文章。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承担着社会大众对于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所有期许,上百万双眼睛都在看,这是一个极其敏感的区块,一个土地出让金的调涨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巨大的反弹,如果市长先生不对这种乱象做出整治,立刻将这个问题刹住车,无以平民愤。很难想象9月1日后出让金大幅上涨后,可能的不良结果……
您好!现对您来信中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2﹞37号)第五条规定“补交土地价款标准应根据房屋产权建筑面积(按商品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除外)、房屋座落地的土地等级及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住宅用地剩余出让年限等因素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应补交土地价款=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应收纯出让金标准×(该住宅用地剩余出让年限/住宅用地最高出让年限)。”自2013年1月5日该办法实施以来,长沙市区社会小区经适房上市交易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一直是按照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关于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收取土地出让价款的意见函》(长国土资函〔2011〕61号)文件确定的金额标准执行。
二、2014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规定》(长政发〔2014〕24号),调整了长沙市市区基准地价。长国土资函〔2011〕61号文件同时明确,土地纯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应收纯出让金标准=基准地价÷容积率×35%”。据此,我市社会小区经适房上市交易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也需要相应调整。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市住房保障服务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收土地纯出让金标准的通知》(长住保通﹝2016﹞27号),始对经适房上市交易应收纯出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规定调整后的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凡8月31日18:00之前取得《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收件收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交土地价款及土地契税的,仍按现有标准(即长国土资函〔2011〕6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鉴于标准调整文件的联合制定需要经历起草、讨论、审核、会签以及按规定报请市政府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等过程,需要一些时间。为保障群众利益,在调标文件正式制定出来前,我们在8月5日《长沙晚报》刊登了《经适房应收纯出让金标准9月1日起调整》的新闻,并通过红网和湖南经视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
四、自媒体报道标准调整政策以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业务出现大量申请、集中办理的局面,市住房保障服务局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上市交易相关业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与住建、国土、财政、税务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增加服务窗口。将经济适用住房业务窗口从2个常设窗口增至8个,并调配工作人员,集中力量办理上市交易业务。
三是延长工作时间。从8月5日起,相关窗口工作时间延长为7:30-12:00,13:20-18:00,周六、周日按正常作息时间全天上班。审核、审批岗位每天工作时间延长至晚上22:00,确保在公示的承诺服务时间内完成。
四是优化工作流程。印制发放上市交易审批申报宣传资料,对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提示,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群众办事往返次数。同时,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对特殊困难群众视情况上门服务。
五是严格落实政策。严格执行上市交易政策,按程序规范办理业务,确保上市交易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是做好秩序维护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协调芙蓉区政府综治、安监、公交、交警部门及街道社区做好了信访、现场秩序维护、应急、车辆疏散、医疗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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