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据了解,省直一般科员级别经过调整后,现在每月公积金缴纳金额为1500-1600左右(双边),区直单位则将近2000(双边),而市直单位现在普通科员双边不到1200,以前有人在市长信箱咨询过此问题,但答复是市直一直参照省直,因政策障碍(已电话沟通),因此无法进行调整。在目前情况下,市直缴纳标准确实已经少于省直与区直单位,市局有关部门是否有将公积金缴纳基数参照省直单位进行调整的计划或者议程?此问题众多市直朋友都在讨论,期待领导们予以重视,全盘考虑,按照有关政策提供给我们广大职工更好的权益。
2、市直单位房补一直没有落实,期待早日进行发放,房价涨得太快了。而且本人一直有个疑问,为何市直一直强调诸多发放政策都是参照省直(公积金就是典型的例子),为何房补标准却远低于省直。(省直每月500多,按照方案市直只有200左右)
3、市直待遇一直偏低,是否近期还会有增资计划或者标准。
以上问题望信箱内回复为盼,感谢!
张嘉一同志:
现就您通过网络问政提出的市直单位房补和公积金问题
回复如下。
一、关于市直单位公积金的问题
市直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实低于区直单位,但这不是市直单位的问题。一直以来,市直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政策,并且与省直单位保持一致,以13个月应发工资额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问题,各地的理解和操作不统一,因此形成差异。目前也没有权威而统一的解释。
二、关于市直单位房补问题
建议咨询长沙市住房保障局。
三、关于市直单位待遇问题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解决市直单位干职工待遇问题,市直有关单位也为此做了很大的努力,争取到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市直单位干职工待遇。
一是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分别于2014年10月起和2016年7月起提高基本工资。
二是经过漫长的努力争取,市直单位津补贴标准和绩效工资水平获得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7月起人均增加7020元/年,这一工作已经落实。
三是积极争取政策,从2016年度起发放综治奖,目前市直各单位已按市综治办考核等次陆续发放到位。
今后,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仍将继续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为提高市直单位干职工待遇积极献言献策,尽量增加广大干职工收入。
特此回复。
长沙市财政局
2017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