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环卫工人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艰巨的努力,他们是城市的美容师,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了工作的需要,他们的子女希望就读于当地的学校,可是学校招生名额有限,仍然无法上学,请求市领导帮助解决为感!
家长:
您好!
您来信反映环卫工人子女入学问题,如果他们是环保单位聘请的农民工,那么他们属于外来务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湖南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着力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2011年3月11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1]60号),文件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入读长沙城区公办小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未就读学生除外),由住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那么请他们带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到聘请所在单位的区教育局普教科报名登记,区教育局将会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您的小孩入学。
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