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上级政府追回农村土地征收款的报告
上级领导:
兹有我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江背镇砖田新村鲁家大屋村民小组,共有村民203人,48户,原有耕地面积114亩,现有73.42亩,地处人多田少。
浏澧高速由我组境内经过,占用水田29.274亩,园地等其他占地10.9435亩,共计占地40.2175亩。
共计征收收入为1912793.8元(其中个人土补434608.4元,村极扣除20%,集体地补439659.4元,安补658364元,浏渠150000元组内宅基地补79115元,集体设施等151047元)。共计付出为1914985.4元,其中农户分配1475326元,中共党员鲁建国分配439659.4元,收入付出账目都是村会计核算出据。我们要追究的是鲁建国该笔款项,为什么集体土地款分配给他一人呢?
对于这一事实,我们全组组民,户主联名签字上访于镇县市各级领导一年之久,没有正确回复,吱吱唔唔答辩。镇县级答辩帐务处理不妥,不根据《湘政发[2009]43号湖南省土地征收标准》审理征收收入,反而还将我组生疏收入审失了,连最低标准都没有,还将鲁建国审为了我组的出纳,一般审计局三人一同审理,为什么这样大的数目一人可以了结,这是什么意思,还有没有党纪、国法?政府工作人员不为人民办事、官官相护、敷衍了事的行为和态度令人愤慨。本次征收款事件及政府处理问题的态度,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民怨。
我们全体组民一定要把这笔款项追回,它是我们组土地换来的续命钱。故此,我们再次请求上级政府能站在人民的立场,为人民办实事,维护人民利益,确保征收续命钱发放到位。按照中央十八大精神,用党级、国法,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平息民愤,不甚感激。
组民代表:
李全成:13467648972 熊迪明:15802662845
鲁家大屋全体组民
2013年7月18日
信访人反映江背镇砖田新村鲁家大屋村民组的土地征收款的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由长沙县审计局进行了专项资金审计。长沙县纪委、江背镇人民政府和长沙县审计局就调查、审计结果和处理意见已书面及时反馈给信访人,并依法追究了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是县、镇多部门联合调查,查清事实并形成的结论,即根据现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已足额补偿到位,且已分配到户到人,(鲁家大屋组共收到浏醴高速指挥部拨款总计1507642.4元,已分配到户到人1471882元,结余35760.4元),信访件上体现中共党员鲁建国名下分配的439659.4元实际已分配到户,鲁建国并未个人侵占,该组的问题实际为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并不存在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信访人要求追回鲁建国个人领款439659.4元实际为不合理要求。信访人对此结论不予理解,希信访人尊重客观事实,正确理解。
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