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9月受的工伤,之后被认定工伤。现在康复了,准备2017年2月25号做劳动能力鉴定,而且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已经提交并受理了。但是我现在准备于2017年2月27号离职,也就是在做了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离职,不会等到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是想咨询下,像我这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离职的,等之后结果出来后如有等级,工伤是否会照常赔付,具体的流程是怎样子的,而且如果原来的工作单位不配合办理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离职后社保与医保会停缴,停缴会不会对这个鉴定有影响,可否可以自己补缴?希望能尽快得到回复,谢谢!
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17年2月22日与您电话沟通,并解答了相关疑问。现书面回复如下:
1.工伤保险以劳动关系存在为前提。因此,如果您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就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将不能正常支付;
2.职工因工伤保险相关事宜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流程请咨询相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3.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职工个人不能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