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长沙市金满地商业街的经营户,昨天金满地商业街物业管理处发出一个通知,要求所有的经营户不得回家过年,必须无条件的服从他们所谓的公司规定;如有谁擅自回家过年,每天罚款200元.(注:请假过年那就更加是不可能的啦,在金满地商业街是不可能请到假的.)
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是亲人好友欢聚一堂,团圆欢乐的日子,一年仅此一次.金满地商业物管处完全无视一千多家商铺亲人的翘首期盼,无视大家在金满地一年365天的操心忙碌,只想在春节的时候和家人朋友团圆放松的迫切心情.蛮横无理的作出如此没有人情味的规定,不光是在情理上让人难以接受,而在法规面前也是丝毫站不住脚!
金满地物管处只不过是一个物业管理公司,和经营户是一个平等的合作关系,在经营户没有违反合同条约或市场经营管理条约的情况下,物管公司是没有任何理由来约束或管理经营户行为的.即使有特殊的原因也应该征求经营户的意见,也应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好好协商.而不是搞一言堂,霸王条款!再说了,谁给一个物管公司那么大的权力来罚经营户的款?且是在没有违反市场管理条例的情况下!即使是真的罚款,物管公司又准备给我们开一个什么单呢?是收据,白条,还是美其名曰的捐款?春节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假日,而且也是国家法定假日,是千家万户团圆的日子,没有十分充足的理由或者特殊的情况这种规定是完全让人无法接受的.通知书上说曾征得经营户的同意,但是我就搞不懂为什么我们这个多经营户却不知情.如果说金满地物管处还把我们经营户当作是金满地的经营户的话,就应该征求我们的意见,如果说没有把我们当作经营户的话,那就更加没有理由用罚款来阻止我们和亲人春节合家团聚.我们强烈建议金满地物业管理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平等自愿的原则来处理春节回家过年的事情!如有人想回家过年的应该让这些经营户回家过年,初八之前赶到做开张生意.如在长沙过年,且愿意春节营业的经营户可继续营业.这样大家各取所需,万望物业管理处能够倾听众多经营户的呼声,大家一起过一个欢乐开心的吉祥年!
因为我们只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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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过年!!!!!!!!!! 2010年2月1日
昨天,潇湘晨报,长沙政法频道和长沙新闻频道都披露报道了此事!可遗憾的是,金满地物业管理处压根就没有把这当成一回事.即使是在有不少法律工作者明确指出其行为是不合法的非法行为,但是他们依然是 我行我素,甚至扬言:决不放假!要闹就闹!!!我们不明白是谁给了一个小小的物业管理公司如此大的权力,竟然敢置一千多家店铺经营户无法回家过年!太让人震惊和不可思义了!我们不明白,明明是物管公司不合理不合法且经过媒体曝光的事情,却无人问津!我们不明白,明明经营户们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却诉求无门!家近在呎尽,可回家过年却是如此的遥远!我们强烈的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让我们回家过年!!!
金满地经户 201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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