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领导:你们好。
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长沙驾驶员,2011年8月1日在万家丽车管所换了新证,当时原证交付万家丽车管所,就是这一次换证,导致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8月1号,在不知情,不在场,没有身份证驾证,没有签字的情况下,车牌:湘ahb431,地点:长沙湘江一桥处罚中心,在我的驾证上扣分6分,事后也没有告之本人,2013年9月2号,我在武汉市销分,武汉操作系统是用的全国交管中心网,(长沙交警用的是湖南省交管网系统)武汉的工作员告诉我在20110801仍在6分记录,我很疑惑,至此,我才知道在长沙老家有这么一次记录,而这个记录在长沙的交管网查不到,实在可笑,正所谓:一国两制可能就是这种含义吧!!!湖南与湖北所用的交管软件居然还系统不一样。9月2日,分别电话致电长沙96588,长沙处罚教育科肖警官电话13574882956,肖警官说:不要打他手机,这个手机是个人电话,说不要防碍他,像这种小问题现在太多太多了,也不好管理,后多方沟通,长沙交警大队打电话给我说,系统给我刷新了,我的证可以在全国使用了,可以说这样的问题,我们湖南的交管部门为什么不能从小事抓起,出了问题不是及时处理,而是一昧的逃避责任,相互扔皮球,对此,关于无缘无扣被处罚中心扣分的事件,我认为,长沙市处罚教育科有很大的问题,也有责任。希望省级部门关注民生,给我一个解释,还我一个公道,
一个在外创业的湖南驾驶员!
夏广1867281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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