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市建委:
我想通过市场信箱这个平台咨询你们关于商品房的一些事情,望可以及时回信。
本人于近段前往星沙看完时发现一楼盘(项目名称:蝴蝶谷)容积率高达6.0,现场考察确实楼间距十分有限,不管是纵向还是横向,最短的2号栋与4号栋之间估计小于30米,而他们的楼层都是33层-34层,空间视觉感可想而之...,这是第一个问题,我们长沙对开发的高层商品房容积率有什么具体规定没?
第二个问题:听售楼员介绍购房签署合同时,合同上标明的层高是2.75米(口头是说施工按2.8米,估计也是开发商的一种借口),我也不知道他们层高是怎样计算的,除掉楼板厚度,混凝土厚度等房子净高不会高于2.6米(售楼员说大概是这样),试问这种层高的房子适宜居住吗?看现场后感觉非常压抑。
第三个问题是:蝴蝶谷项目整个规划是13栋,自2008年开始开发,至今才开发出4栋楼,如果我们买房是不是还要等个四五年这规划的13栋才会完成,也就是说我们要花大几年的时间住在工地上。不知政府对开发商拿地后的开发进度不知有什么要求。
此上三问题我想也是我们大部分购房者想要了解的,还有劳建委的同志或相关部门帮忙答复,我们期待你们的回音,谢谢。
ics: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回复如下:
1、国家对容积率没有标准。现行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下编制的各类居住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而言,容积率分为:独立别墅为0.2~0.5,联排别墅为0.4~0.7,6层以下多层住宅为0.8~1.2,11层小高层住宅为1.5~2.0,18层高层住宅为1.8~2.5,19层以上住宅为2.4~4.5,并根据不同城市的特点有所差别。
2、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关于层高和室内净高的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3、据悉,全国105个主要城市的每宗土地的出让、开发进度等均能被国土资源部实时掌握。商品房用地的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了开竣工时间,房屋规划和容积率等。如果开发商不能按合同完成,就会受到相应处罚或者收回土地。
特此回复。
市 建 委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