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沙市、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
我们新桥小区的水改从今年年初2月开始,至今已有7个月时间,一直都拖着没有完工。主要问题就是出在附属用房车库和杂屋。而小区车库和杂屋层高只有二米二,没有产权。在购买时合同明文规定只能做杂屋(或车库)之用(见附件一),所以交付时只通了电而未通水。而购买者却将杂屋车库改变结构私自接水出租住人,这种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广大小区业主的利益,使新桥小区成了有名的脏乱差小区,而且给小区业主们带来了无尽的安全隐患。
这次水改我们小区业主强烈要求不能给私自接水改变用途的车库和杂屋接水。古汉城社区通过芙蓉区政府信访局领导召开协调会,与小区物业共同发出了一个公告(见附件二)。可一个月过去了,没见一个改变结构了的车库和杂屋根据公告要求恢复原状。
鉴于以上状况我们不得不向政府提出以下诉求:
一、小区车库杂屋必须根据8月1日公告依法依规办,没有恢复原貌的一律不得供水。
二、没有改变结构的车库杂屋申请装水的所有人必须签立《承诺书》,保证接水后不得再改变结构出租住人做饭,而且不得私自将水接给其他改变结构的车库杂屋用作出租住人做饭。
三、今后小区所有车库杂屋都不得出租作为住人生活做饭,已违反规定的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并陆续退租。
四、督促自来水公司施工人员将小区水改工程积极完工,不要再拖延,并尽快将小区道路恢复,让我们新桥小区业主能尽早过上平安和谐的生活。
为了彻底改变新桥小区目前脏乱差的面貌,恳请尊敬的各级政府领导,支持我们的诉求。
请批复,万分感谢!
新桥小区业主
2016年9月8日
附件两份:
1、新桥小区附属用房卖卖合同书 一份(两页)
2、古汉成社区与物业有关水改《公告》 一份
附件1:附属用房合同1.jpg
附件2:附属用房合同2.jpg
附件3:公告.jpg
根据新桥小区开发商和小区业主签订的合同,该小区的一楼只能作为杂物和车库使用,严禁私自改变房屋结构进行居住出租并作为门面使用。但新桥小区的杂屋和车库已被购买者进行改造后变相出租,用来住人和经营门面,私自改变了其房屋的使用性质。违法改建车库;违反了《物权法》相关规定,而且当时购买杂屋和车库时合同条款明确标明“附属房屋仅作为杂屋和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相关物业安全和给他人带来损害。
2016年古汉城新桥小区经市、区审批,纳入惠民工程(水改),且在自来水公司的主持下全面进行了自来水管网改造,对于杂物间供水的问题古汉城社区的态度是不给予支持,但有部分杂物间所有者强烈要求要接。针对此事,市信访局领导组织街道、社区、物业及新桥小区代表在市信访局会议室就新桥小区水表改造问题召开了协调会。待方案确定后,街道城建办主任将再组织社区、自来水公司、小区业主代表进行开会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