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请求得到市长帮助支持解决92年协议中的遗留问题

2017-11-8 20:49:28发布45次查看
张剑飞市长: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听取民间呼声,我户深表感谢!
但是这21年来所发生的问题与您的调查结果有较大的偏差,事情是这样的:
我所反映的问题发生在1992年11月5日,当年胜利村村委会书记章智明和原郊区国道拆迁建设指挥部负责人张建国,他们代表党,代表人民政府,也就是代表《拆迁协议》中的拆迁人:长沙市郊区拆迁建设指挥部(甲方),与我原户主被拆迁人:胜利村民黃大可(我父亲)乙方。甲方按长沙市人民政府1992年4号令的有关规定,就征地拆迁房屋、产权交换(以面换面)、安置补偿、过渡费……等等双方签字达成协议。(见附件拆迁协议)。协议签订后,领导以解决我户就业为由,把我家的房屋原件和拆迁协议原件全部收走,却至今都未安排我和我的妻子的工作。而且当初拆迁协议中的所有应付给我户的各项款项,一直没有付给我家。
您在调查结果中(一)回复我说,……确与部分应安置劳动力人员分别签签订了劳动力就业(革命工作)安置协议……并先后安排了一批优秀人员到佳源商城、人汽等等,还说我家拒绝领取拆迁安置补偿各项费用……。
协议中规定:“甲方负责乙方在籍人口和合法自然增长人口的农业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并负责解决乙方在籍的劳动力就业(转行)问题”。协议签订后,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或者后来出现经济转型,这都与我无关不是我造成的,而是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按协议执行到位把我们拖成这样的。我们被拖成这样,难道就不要按协议执行吗?政府先后安排那些“择优录取”人员的工作后,他们都享受了胜利村2003年《胜利村人口安置实施细则》即了难费3万,现在他们在家每月有工资享受各种福利待遇。而我(黃超一家)什么福利待遇都没有。既然协议签订了安排就业,就不能以“择优录取”为由不安排我们的工作。就算是安排扫马路、扫厕所的工作,也不能不安排。要不,当初签订协议又有什么用?
您在调查结果(二)中回复中说……胜利村人多地少……。
因为1992年《拆迁协议》中规定:甲方负责按4号令“产权交换”(以面换面)的形势,安置乙方住房……。协议中的49.2平米住房面积至今还没有换给我家。在后来2000年至2009年中拆迁修建砸道、二环、防洪大堤、海阳半岛等和现在还没有拆屋只征用了土地承包地等等的村民,他们全都已在2003年按《胜利村人口安置实施细则》即拿了“了难费”。修建砸道、二环、他们是按60号令政策安置的,人均15平方米有天有地有门面1至4层楼的私房,享受了“两安用地”的政策,独生子女多一个人的平方;修建防洪大堤也是按60号令政策安置的,人均12平方米有天有地有门面1至6层楼的私房,享受了“两安用地”的政策,独生子女多一个人的平方;修建海洋半岛和他们是按103号令安置的每人一套85平方米的住房,独生子女多一套人的平方,享受医保、社保等福利,还有现在没有拆迁房屋的只征用了承包土地的村民,他们也是在2003年按《胜利村人口安置实施细则》即拿了“了难费”,他们每月有工资等福利。而我户是1992年支持修建“319”国道重点工程建设,配合为国家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的被拆迁户就人多地少了吗?领导就有困难不解决吗?领导就非要把这困难推到我身上吗?难道该分承诺协议就不兑现吗?
您在调查结果(三)回复中说“……关于生活费经当时资料核实全部到位……”
1992年11月5日双方签订《拆迁协议》后,我家三天搬迁房屋,当时只得到了按住房面积每6元的奖金1120.8元和一次性搬家费170元。由于当时没有过渡房,甲方负责发放每人每月过渡费50元,每户口80元自行佃租房屋过渡,93年11月至97年8月每人每月过渡费100元,每户口160元,就这样在外过渡五年,仅每月拿了生活过渡费,其他的什么也没得到。现在21年了《拆迁协议》得不到解决,我怀疑胜利村部相关工作人员在这些年中有暗箱操作,损公肥私等,我请求上级主管领导对胜利村委会的财务明细公开(复印件也行),我想要看,实现政务公开。
根据实际情况,我户只符合1992年4号令的规定,却并不符合2003年的60号令。1992年的拆迁为什么要按照2003年的文件来进行赔偿呢?相关工作人员是政策哪的哪一部分对我被拆迁人有利就删除,与《拆迁协议》不对称的逼我被拆迁人服从。当时按照1992年4号令被安置的村民,他们安排了工作,所以现在享受了各种福利和待遇,可是我户到现在既没有享受城镇职工生活待遇,也没有享受农民生活待遇,失去了稳定的生活来源。如果协议中规定的革命工作领导无法兑现,我希望领导以1992年11月双方签订的《拆迁协议》为基础,而不是按2003年60号令中的某一部分,请求能够得到相当的补偿,而不是用一纸文书喊答复来处理。
请您一定再派人认真核实以上这些事情,请求能得到尽快解决。非常感谢!
请求人:黃超
电话:13618498759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胜利村
2013年6月14日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开福区高度重视,正在调查处理中,请不要反复提交。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