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都10月份了,我从6月份反馈这情况以来,答复说8-9月份政策会出来,生育保险会受理,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我好想看到过规定,6月内必须要上报,否则过期不受理。像目前这情况,我们的生育保险就要过期了,谁负责呢?
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其中第二十一条对产假进行了规定。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如何发放的问题,目前我局已书面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示,待回复后执行。政策出台后我局将及时公布,请您密切关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