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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胡市长。。

2018-3-30 18:19:10发布15次查看
胡市长你好。。(红本本)的居民有病住院怎样报销。。1.居民住院(红本)在市级医院住院报销是什么标准。在社区医院报销是什么标准。在小型私人医院报销是什么标准。是不是同一3000元到10000元报销75%的标准。2.现在医院一进场就打吊针。检查费太高。还要什么跨门费。药现在医院有控制。但打吊针。做检查无底放肆。还说是社保搞的。到底是不是社保搞的。我不知道。如果是建议改。3.现在居民看病费用还是高。还是看不起。听说小医院看病不要好多钱,。但好多小医院不收(红本本)的居民病人。说收(红本本)的病人不赚钱。请胡市长为我们普通居民解决这一看病难题。谢谢了。
“wdsb987”网友:
你好!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收悉后,回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长政办发【2011】9号)规定,参保居民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70%、80%;起付线分别为700元、400元、200元、100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规定予以报销。
医保政策不会规定无限度的检查和用药,相反,我们会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直至处罚。医院无论大小,只要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都不能无故拒收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入院。如果发现医疗机构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我局医疗监管科举报。举报电话:84425247。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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