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限电动车的政策,使广大的长沙底层市民生活不便,甚至堪忧。要说的理由太多,不知从何说起,但作为生活在长沙的自己,面对这个政策,真的像是要对我和像我一样的人赶尽杀绝一样!
强烈建议各位父母官去看看去年湖南经视《钟山说事》120831期,我表达能力不太好,里面有我想要说的话;包括各种科学的数据都有,你们作为父母官看了都会觉得愧疚的!
再说说为什么这个政策实施了难停止吧,因为利益,交警部门每年对电动车的罚款有多少,我想明面上的数字绝对只有事实的几分之一;现在罚款基本上最少要250元以上,这是看得见的,电动车车架生锈号码看不到的要另外了难要好几百,了难的人是什么人?都是与交警部门有着特殊利益的人;长沙大部分市民还是只能买得起电动车,每次抓车,长沙几个区每个的停车场都有几千辆,得罚多少钱?我们一个月拿两,三千的工资,一次罚几百还要怎么生活?
既然不能办牌照为什么在长沙还要允许买卖电动车呢?扣了车交了钱又可以放出来让交警抓了继续罚钱,像放鱼苗养了收一批下次又抓回来捞收入啊!
面对一个部门的利益,要实施很多人高兴,要废除就要得罪人啊!我喜欢的长沙,真的是生活不下去啊!!!
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如果您的电动车没有办理车牌或因车型不符无法办理车牌,建议您不要再驾驶上路。您可以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型,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或所属车管分所办理上牌。您可以在长沙公安交警官方网站:http://www.hncsjj.gov.cn,车管专栏查询长沙市可以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动车品牌型号。
长沙市交警部门依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依法对无牌电动车进行查处。该《若干规定》由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6日通过,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3月26日批准,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并且,长沙交警部门早于2009年规定实施前就通过多家新闻媒体发布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2009年5月1日前已购电动车,其所有人应凭合法有效资料在2009年9月30日前到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办理备案手续,领取编号牌。2009年5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和发放编号牌。2009年10月1日起禁止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被扣电动车辆停放的停车场是由政府统一招标的社会化保障管理,属于公司化管理,并非由交警部门管理,与交警部门也没有隶属的关系。如果您对停车场的收费有异议的话,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