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尊敬的市长先生:
我是一位普通市民,因为儿子到了结婚的年龄,所以于2011年年初在岳麓区湘腾城市广场买了一套房,房号为2栋405室。位于金星大道步步高商场旁。一至二层是商业街、第三层才是住房。因三楼的305号房前面有个平台,约二十平方,而305房主在平台上强势违规搭建了两间玻璃房,玻璃很厚,上面可以行走,对市容及消防,以及对我家房子的防火防盗及环境卫生方面都有着极其严重的危害及安全隐患。所以我们装修都壹年多了,都还一直不能入住,也没有出租。本人在他们搭建之初曾多次与物业公司协调反映要求他们出面解决,物业公司场面上总是敷衍了事,说是反映给城管,城管都管不了,他们更管不了。物业公司其实是有很大的责任的,他们对此事是知情的,并要求305不能建砖结构房,只能建玻璃房,本栋的物业维修管理杨某还说:本是305房主的地皮,他们可以自己支配建房的;其实没有算在产权内的!今年10月初,本人只好自己向城管投诉了,城管来了几次,也不知城管是怎样交涉的。后来就没有动静了,我们在无助的情况下,找了政法频道,在政法频道采访的第二天时,物业公司也找来了城管人员,并按照执法程序办了手续。在城管和政法频道来了之后,我们约好双方在物业公司已协调好,305房主何先生答应三天后出方案拆除。在过后却根本没有要拆的意思了,305房的房主反而打来恐吓电话说:她是绝对不会拆除的,一旦被城管拆除的话,定叫我们家破人亡,付出双倍的惨痛代价。为此,鉴于,我们由于此事拖了一年未果,不知如何来解决了,只了请求市政府及政府领导,要求城管执法部门拆除2栋305房的违规建筑,解决本栋楼主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防止事态更一步扩大。
此致
敬礼!
反映人:何铁刚 15084770728
徐青山 15874091968
2013年11月15日
何铁刚朋友,您好:
我局接到您举报湘腾2栋305房涉嫌搭建违章建筑的信件后,已派遣岳麓区城管大队咸嘉中队已会同咸嘉街道、社区及时进行了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咸嘉中队执法队员上门进行了现场查看和测量并拍照取证,起因是该住户在阳台外搭建玻璃钢架结构的户外阳台,因楼上405住户装空调导致高空掉物恰巧砸中305房的户主玻璃阳台,目前因赔偿问题造成双反矛盾。
通过向户主何旭东进行询问,了解到此处搭建的建筑未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章建筑。因此咸嘉执法中队按照执法程序向当事户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补办相关手续,如未能办理相关手续就恢复原状。此后,何旭东去了江苏,目前尚未回到长沙。考虑到执法程序和该处违章建筑造价过高等问题,我大队咸嘉中队计划等待户主何旭东回来后,再上门进一步处理该问题。
201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