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11月我第一次写信给您,反映岳麓区北大附校幼儿园违反《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2012年公布)的规定向我收取了报名费1000元。12日,市教育局回复该幼儿园是无证幼儿园,他们不清楚该幼儿园的地址。当晚我再次回复市长信箱,告知该幼儿园就在长郡中学对面的钰龙天下商业街,电话89920077。14日,市教育局回复信中反映问题已责成区教育局调查处理。到今天是市教育局回复第二次信件的第20天,一直没有任何人联系我。
《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价格、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幼儿园自觉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幼儿园收费政策。严格执行经审批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健全收费和财务管理制度。幼儿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以下省略)。如果无法处理这件事,能否请您责成价格或财政部门处理此事?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责成区教育局调查处理,你可以拨打教育局电话88999271了解和反映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