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感谢您将我们8月30日的来信批转到了浏阳市蕉溪乡人民政府,并得到了蕉溪乡人民政府的回复。不过看了这个“回复”,我们都很气愤,蕉溪乡人民政府不是实事求是,真心实意地帮助农民解决应该解决的问题,而是歪曲事实真相,欺骗上级领导。理由如下:
一.“回复”中说:“2003年企业与村民签订了租地协议,并支付了租地款项,数年来双方就土地租赁无争议.”真是颠倒了黑白,事实是:
1.2003年,浏阳新艺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艺术)串通乡村领导,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私自将事先制定好的租赁协议,以强制手段分发到村民手中,强行要求村民签字。租赁协议上写的是:租赁农田,租金为每年每亩140元,租赁茶林山地,租金为每年每亩4元,租期50年。郭焕兴 彭道海 彭道折 肖诗民等村民因为不同意,坚持不签字。结果是:至今已有11年多了还未拿到一分钱租金,只能可怜无奈地眼看着自己的土地被“新艺术”霸占着。塘安大组边山小组的3亩小组公用山地,村民至今也没拿到一分钱租金。还有,塘安组村民郭焕仁家的1亩5分自留田,郭焕辉和郭焕平两家共有的6分自留田都没办理租赁手续更没办理征迁手续,就被乡村强行为“新艺术”修了路,村民至今没拿到一分钱,郭焕仁一家六口人,现在只剩下了5分田耕种.....
2.2011年古历正月15日晚上,我们300多村民去找“新艺术”的老总罗菊英评理,要求退还土地,罗菊英毫不理会,开车就要跑,村民气了,一齐上前拦阻,罗菊英立即电话叫来200多个穿警服的人,强行将没有任何犯法依据的郭定爱等9人抓到了浏阳市派出所,并将现任乡人大代表及塘安组组长的郭定爱同志拘留16天,彭先艳同志拘留15天,郭海涛 彭先洗 郭定喜 彭素海 郭访全 肖可喜(女.54岁) 肖端连(女60岁)都拘留了6天。今年4月17日,大屋场组的村民又去阻扰“新艺术”打井重建,罗菊英再次叫人非法将村民甘喜连(女)抓到了派出所。
3.去年8月,我们白沙组的几十个村民为了追回自己的土地,一起去阻扰“新艺术”推土建厂,罗菊英立即又叫来了几十个带有尖刀的人,是乡政府和乡派出所的同志接到村民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收缴了那些人的武器,才避免了一场人命案的发生。
二.“回复”中说:“2010年企业拆迁后,部分当地村民认为租赁协议自动终止,要求企业退回土地.....”事实是:我们常丰村的全体受害村民都认为:该企业没有与我们办理土地征迁手续,既然该企业已领取国家包括重建用地补偿费在内的整厂拆迁费1681万多元拆迁了,那么该企业还有什么理由不将土地退还原主呢?请问蕉溪乡人民政府:难道真的只能按照你们现在已执行的方案:企业将土地交给乡政府,然后乡政府又将该土地征迁给该企业在原址重新扩建吗?这是多么严重的徇私舞弊行为啊!
三.“回复”中说:“2010年企业因大浏高速公路建设被拆迁,并批准重建.”请问蕉溪乡人民政府:这里写的批准重建是批准在原址重建吗?如果是批准在原址重建,那为什么又要拆迁呢?如果批准不是在原址重建,那蕉溪乡人民政府为什么又坚持要让“新艺术”在原址重新扩建呢?敬请上级领导对此进行仔细的分析。
四.“回复”中说:“网友反映的水土流失问题,是2014年多场暴雨造成,水土流失主要来源于大浏高速项目弃土区.”请问蕉溪乡人民政府:我们今年5月5日拍摄的照片上显示的:“新艺术”新建的办公大楼周围1-2米高的大片的新黄土堆是“大浏高速”来帮忙堆积的吗?我们今年8月4日录制的实景光盘中显示的:由于砍树挖山建厂修路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也是“大浏高速”的罪证吗?我们的70多亩良田被迫荒芜的历史已有近10年了,难道这也是“大浏高速”和2014年多场暴雨造成的吗?
五.“回复”中说:“村民反映企业无手续征地现象并不存在......”事实是:我们村民从来没有这样反映过问题,我们只是多次向上级领导苦诉:蕉溪乡政府领导在没有与我们村民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属于我们村民所有的1300多亩责任田和责任山非法征迁给“新艺术”在原址重建花炮基地,严重违反了中央(2014年)1号文件和国务院(2007)71号文件的规定,严重侵害了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蕉溪乡人民政府永远拿不出证据,永远无法否认。
六.“回复”中说:“鉴于企业重建手续齐全,乡村应予以支持”。事实是:2010年5月《大浏高速企业拆迁协议书》中明确指出:涉危涉爆企业经权威部门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厂国家安全标准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位于蕉溪乡常丰村的“新艺术”需整厂搬迁,并已付给了“新艺术”整厂拆迁补偿费壹仟陆佰捌拾壹万叁仟壹佰贰拾柒元,(16813127元)《协议书》中还注明了这笔钱里包含了“新艺术”重建用地补偿费。(我们留有协议书作证)。请问蕉溪乡人民政府:根据此《协议书》,你们怎么还能不顾人民的生死存亡,无视国家的安全标准规定,坚决支持“新艺术”在原址重新扩建呢?蕉溪乡人民政府没有与我们办理任何土地租赁.征迁手续,蕉溪乡人民政府哪有资格将属于我们村民所有的土地又征迁给“新艺术”在原址重新扩建呢?“新艺术”没有与真正的土地主人办理土地征迁手续,“新艺术”哪有资格在蕉溪乡政府从农民手中抢夺过来的土地上又重新扩建呢?现在蕉溪乡人民政府还坚持说“企业重建手续齐全”,这是何等的不讲法律,不讲道理,何等的荒唐腐败啊!
最后,我们迫切请求市长和市委领导深入调查核实我们反映的情况,强烈要求蕉溪乡人民政府遵照中央指示,实事求是,彻底整治腐败,督促“新艺术”执行2010年5月签订的整厂拆迁的协议,尊重已经领取了国家整厂拆迁补偿费1681万多元的事实,立即停止在原址的重建工作,彻底拆迁,将那1300多亩农民赖以生存的责任田和责任山退还原主。 谢谢! 此致
敬礼!
浏阳市蕉溪乡常丰村全体受害村民
2014年9月22日
村民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
彭志彬 152 4368 4690 彭素海 131 8709 8845
彭道江 136 8734 2968 郭焕仁 134 6760 0803
郭焕仁:
你好!
你于2014年9月22日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反映“批驳蕉溪乡人民政府对市长信箱的回复”信件。经批转至我乡处理,我乡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你们部分村民围绕浏阳市新艺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重建提出多种反对理由,并对我乡2014年9月4日作出的说明提出质疑,我乡自2011年以来一直保持与当地村民的沟通,反复做释疑、说服和解难的工作,但是还有部分村民不理解,发出反对的声音。我乡认为,始终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后将继续加强与当地村民的沟通交流。针对不同的个体问题,政府将迅速派工作组调查处理,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针对新艺术烟花制造有限公司重建取得土地是否合法,建议利益相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确权。
蕉溪乡人民政府
201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