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能销售收据,长期不注明电价、电量,只注明本次收取金额,无论是预付电费、还是消费后结算都是如此。我们认为这违反了有关收取费用开出收据的规定,也违反了“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的消费权益,我曾两次到城西供电局的95598投诉处投诉,她们都详细记录了我的投诉内容、联系方式,半年过去了,他们依然如故。
二,有逼我们将钱存到他们电业局之嫌:
我于2009年3月8日,办理了工商银行代扣电费的手续,同时也按局方要求签了“余额不足,短讯通知”的有关协议,4月2日成功汇划了第一次,我以为代扣电费之事已没问题了,谁知5月28日就突然停了我的电,开始还以为是电路故障,找物管、找电工白忙到晚上,才知是电业局断了我的电,打过95598多次电话,被告知须到荣湾镇自助柜员机上缴费,否则整晚无电,缴完费又被告知须6个小时内才能重新送电,我向 95598 一再申诉,他们一味坚持说,按规定是在6小时内送电,最后我想起了“余额不足,短讯通知”的协议,说他们也负有责任,因为他们没有用短讯通知,就断电,他们这才立即送电。
这之后,我就经常收到“欠费”的短讯,明明我的银行工资卡上已留足扣电费的款,他们为何还说欠费?我专程到电业局去查,电费详单打印出来一看,我并无欠费,被指引去“收费班”询问,他们给我两条忠告,一,取消短讯通知。二,把钱存到电业局,我一介内部退休职工,每月只有680元工资,哪有余钱存电业局?
每次缴费“售电员”总要求我多交点,我们内退工人缴完“物业管理费”、煤气费、电话费、水电费……后,真的吃饭都紧巴巴,她们还以为我们故意不配合。今天接到欠费短讯,立即去缴费,“本次应交金额”245.20 元(因过年,在外打工的女儿回家来看望我这空巢老人,用电比平时多了两倍),售电员女孩又要求我交250 元,我请求欠0.20 元下月缴,又听她以会停电相威胁。社会到这种算计程度,真的让人很悲凉。
无论银行存折上有没有留足电费,电业局都发短讯欠费,“除非存钱到电业局”或取消短讯通知,否则一律“欠费”论处,这是否有逼人存钱到电业局之嫌?
三,常用高音喇叭车到社区扰民
既然0.2 元电费欠了都停电,他们有什么必要派高音喇叭车到社区扰民?是谁给他们这种权力?倘若自来水公司、有线电视公司 、其他供货商…… 都如此到社区扰民,我们还要不要过日子?
尊敬的市民:您好!、
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做了相关调查,回复如下:
一、电费收据上当月电量信息是有的,相关电价政策及在城西供电局营业大厅均有公示。
二、从2010年11月远抄系统上线开始,每月均向此客户发送了月结短信告知了月月电费余额信息,由于客户在接受信息当天银行代扣并未代扣成功,即银行卡上的钱并未划到电力局来,故显示欠费。我局已在2011年4月份更新了短信的编辑方式,做到了实时更新数据,所以在代扣成功后,短信将不会显示欠费数据造成客户歧异(此客户4月份后除6月系统电价更新电费发行较晚之外,均第一时间代扣成功短信未显示欠费。)客户银行代扣每月成功,我局也在大力推行银行代扣的缴费方式,给予客户自由选择缴纳电费的权力。
三、喇叭宣传是我局尽电费告知义务的一种提醒方式,是本着为客户解决电费知情度的便民举措。我局工作人员并未在法定公休日及午休,晚休时间段进行广播宣传,且经过当地物业允许。
已致电客户解释清楚以上问题,客户表示理解。
我局相关部门反映已经与您联系并取得了您的理解。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