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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宁乡县不能使用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问题

2018-3-30 4:08:43发布12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毕业工作几年的大学生,目前在宁乡工作,家也是宁乡的,目前单位属于省直单位所以交的是省直公积金,由于年龄已到结婚阶段,急需准备一套婚房,所以准备在宁乡购买一套商住房(首套房)。我看过多个楼盘,同时也电话咨询过房产局,得到的结论是:在宁乡购房不能使用省直公积金按揭,只能使用商业贷款,贷款购房地区暂只能办理长沙市区及长沙县和望城县,同为长沙4县之一得宁乡不能办理。
作为一名年轻工作者,面对自己有住房公积金却不能按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在此,我恳请市长帮忙解决在宁乡不能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问题,帮助那些在宁乡工作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职工。谢谢!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长金管发[2012]25号)的文件规定:“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部,从2012年10月22日起暂停办理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人个住房贷款业务(含省直分中心)”。宁乡县管理部是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授权下,在宁乡县行政区域内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因此,对当前政策障碍给网民“长沙小五”在宁乡公贷带来的不便,我部表示非常诚恳的歉意,并建议“长沙小五”可向单位公积金缴交中心——省直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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