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长国土资政发【2014】77号文件第三条 关于独生子女的优惠待遇问题 所提到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项按人口认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可以凭独生子女证增加不超过45m2建筑面积予以补偿,这里说的“按人口认为房屋建筑面积的”具体包括哪几种人,比如说世居非农户子女的独生证;大学毕业生回原籍,但是户口是非农业的独生子女证;是不是只要符合按人料认定房屋建筑面积就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证增加不超过45m2建筑面积的补偿? 请就这一条详细列举涉及到的几种人。
敬请早日提供书面回复为盼!
致
礼!
杨定
mic_yd_759:
你好!关于非农户独生子女证补偿问题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对象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目前我市现行政策只有“半边户”的独生子女证可以享受一个人口的补偿及安置。对于你所提到的大学生回原籍,户口性质已经发生改变的,非农户的独生子女证的补偿具体的认定以各区、县(市)征地办为准,如有疑问,建议你向所在的区、县(市)征地办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