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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麓国际业主的强烈呼声

2018-3-30 3:44:46发布15次查看
湘麓国际小区紧邻高新区管委会,属高新区麓谷街道麓景社区管辖。小区依山傍水,环境优雅,硬件件堪足长沙市“明星小区”,2008年业主陆续入住。
2011年9月后,小区内业主与物业、业主与业主之间矛盾集积。尤其是“业委会”成立之后,“业委会”与物业之间矛盾越闹越烈,而广大业主对“业委会”也存在严重的信任危机。2013年5月1日,原物业被迫撤离,小区管理一团糟。“业委会”无人解释、听之任之。业主忍无可忍要求改选业委会,当场有273户业主签名赞成、达到了物业法规定的超过20%的要求。
麓谷街道和麓景社区在湘麓国际小区管理出现严重混乱和不稳定因素时,工作本来是相当积极的。街道随后派了100多位干部到小区入户调查。调查结果足以证明原“业委会”已失去绝大多数业主的信任(有麓谷街道上门入户调查表为证)。经麓谷街道出面与原物业协商,要求其继续服务直至小区业主大会召开,选聘新的物业。小区暂时恢复平静后,原“业委会”坚持要赶走物业公司,2013年6月9日原物业中止服务。小区物业再次缺失,麓景社区出面,小区物业进行临时托管,提供最基本的物业服务。随后,由于以“业委会”为代表的部分业主长期不交物业管理费(其中业委会主任欠交物业费5000余元,其他业委会成员也都拖欠3000多元至10000多元不等),总额高达200余万元的物业费欠交,导致物业公司无力上交共用电电费和公用水费,电力部门多次警告,小区二次停电,居民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目前,小区化粪池溢出、多台电梯停运或带病运行、水泵房经常爆裂,存在极大的隐患,居民情绪极不稳定。
鉴于小区矛盾多,并且有不少难以解开的“死结”,麓谷街道后来特地派驻了工作组到湘麓国际小区。工作组进驻之后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经过广泛的发动和宣传,小区已完成单元长选举、单元长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成立、业委会改选候选人选举并即将公示。可是在7月8日,街道、社区领导在组织小区单元长常务理事会上说要暂停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以及业委会改选,工作组的工作随后暂停。(据说,干得好好的工作组忽然撤出小区,是位于长沙市东塘的某机关某信访办里有人为原业委会的人“撑腰”,要阻止小区业主大会召开。如果真有这事,我们认为这种无原则为他人“撑腰”的干部,正是习总书记所说应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干部!基层干部好好在走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这样的工作方式应该大力的鼓励大力的支持,人民群众欢迎的,正是麓谷街道派到小区的干部,人民群众喜欢党的干部和我们在一起!麓谷街道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才最知道小区的实情,知道“在法律程序上合法”的“业委会”在小区的实际地位!!我们要强调:我们不想违法,我们用法律指出了实质上是“业委会”在违法!)。
本来小区的乱象即将结束,广大业主都以为马上就能恢复小区的宁静,突然又掉入万丈深渊!小区居民殊难理解,在当前全党上下正在进行群众路线教育的大背景下,很好地体现了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麓谷街道工作组怎么忽然撤走了!!!
在湘麓国际小区居民“喊天”的时候,又欣幸地看到了7月10日湖南省委常委中心组学习的报道,省委书记徐守盛主持的这次会议围绕“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进行,徐守盛书记强调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要把服务群众工作纳入干部实绩考核。
而且听说“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将从5月下旬开始,暂定三年,一年一次考评,三年全面总结。活动内容为:在加快转型创新发展中走在前列,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走在前列,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中走在前列,在共建共享全面小康中走在前列,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走在前列,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走在前列。
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做得怎么样?湘麓国际小区的广大居民不想听大话和套话、只是恳请麓谷街道的工作组留下来,恢复和继续开展工作组在小区的各项工作,帮助小区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尽早结束湘麓国际的混乱局面,早日还小区安宁和谐。
如果连一个小区的业主大会召开这样的“小事”都搞不好,小区居民还会给居委会、给街道、给区委市委省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投赞成票吗?!我们希望,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从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起,湘麓国际小区居民当前面临的问题,就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在期待!!!
现在我们小区乱象丛生,时刻陷入停水电的危机,没有电梯维保,时常有业主被困在电梯,小区没有监控,保安形同虚设,时常有偷盗等扰乱小区治安的行为,湘麓国际超过3000住户在呐喊,我们期盼政府能够尽快解决小区的乱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走在前列。我们期盼小区业主能够充分的行使自己的民主权。不要再说其他的套话了。我们只想尽快改选业委会,选出业主所信任,真正是由全体业主共同选举出来的物业公司。不要再把任何事物都强压在业主身上,我们已经千疮百孔,已经承受不起来自外界的伤害。
890607huihui: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中发表题为“湘麓国际业主的强烈呼声”的信件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小区事务的热心和关心,湘麓国际小区目前的现状需要大量像您这样的热心人士一起来参与小区事务,一起来解决处理小区矛盾。现对您来信回复如下:
一、工作组没有走,一直在工作
最近工作情况如下:
7月8日,召开湘麓国际小区理事会常务会议,会上就小区的当前状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跟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大家共商对策。当日,会议并没有对解决办法达成一致意见。
7月15日,再次召开湘麓国际小区工作组全体工作人员、麓景社区全体干部、小区常务理事会成员会议。麓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再次要大家统一认识,解决燃眉之急,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会议因为突发业主情绪失控而没有议定。
7月16日,湘麓国际小区共用部分电力被停。共用部分电力包括电梯、二次供水、照明等,给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工作组马上与业委会和理事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等人联系,但均表示没空或者不愿意去电力局协调。工作组本着民生惟上的原则去城西供电局协调,在下午六时许恢复了电力供应。
二、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召开
1、5月1日,你小区发生物业公司单方面撤岗,小区没有物业服务的紧急事件,严重影响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引起了部分业主的恐慌情绪。
2、5月3日,我街道办事处收到了你小区273名业主的联合签名,要求改选业委会成员的申请书。
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五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召开。”和《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业主委员会决定或者20%以上的业主提议;(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其他情形。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职责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在30日内召开;逾期不组织召开的,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在30日内组织召开。”
我街道办事处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湘麓国际小区紧急情况,于5月14日,向你小区业委会下达了《关于责成湘麓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议决相关事项的通知》。为确保小区广大业主的知情权,于5月20日,将该通知在湘麓国际小区进行了张贴公示。业委会在限定的30日内没有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现在为麓景社区组织召开。
目前在麓景社区的积极工作下,选出了每个栋的单元长,并由单元长构成业主理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按照充分尊重民意、小区自己的事情自己作主的原则,由理事会按照法定程序来筹备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三、小区目前迫在眉睫的几个问题
1、共用部分水电费问题
湘麓国际小区6月9日前,欠缴电费7万余元。6月9日,麓景社区托管过渡期物业服务以来,截止7月12日,共用部分电费已达5万多元。电力局表示如果7月底前,湘麓国际小区6月9日以来所产生的电费无法按时交纳,在8月初将再次进行停电,并且停电时间会更长。
自来水公司暂时还没有主张共用部分水费收取权力,这个矛盾暂时没有暴露。
2、托管期间工作人员工资问题
从6月9日至7月9日,麓景社区物业托管服务人员实际发生工资为8万多元。现在工人们正在等着工资发放。
3、收费现状问题
7月15日,麓景社区物业服务人员向业主发出了缴费通知。累计7月17晚,共收缴1万余元。
您是个很热心小区公益事业的人,请您在解决小区目前具体问题上出力,也拜托您在小区内多做宣传,共同应对目前的困境,维护小区安定,腾出时间和精力召开好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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