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室:
你室转来的“(id427653)”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内业主使用的电表卡发生损坏要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目前没有具体规定。金碧文华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将类似服务事项及收费予以约定。
二、根据湘价服(2010)76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代收代办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事先约定,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来信反映物业为业主提供的配表与清零服务可以根据上述精神执行。
谢谢您的回信,但是现在我实在找不到地方来解决,第一个物业合同没有规定,业委会不管,第二个,物业根本不和我们协商,直接定价,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强行收费,我不接受这个费用,我就没有电用,就要被停电,我现在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来求得一个公正的待遇
颜勇: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到来信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物业监管处认真研究进行答复,现就你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你来信反映金碧文华小区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内业主使用的电表卡发生损坏要收取一定的工本费,要价过高、不合理的问题,前面已经答复过;
二、你收到回复后,又专门翻看合同并主动找业委会主任反映情况,结果是物业合同没有规定,业委会主任说:就一张卡,50元钱的事,这事太小,不想管。对此,你感到很气愤、很无奈。首先,你是一位非常认真执着的人,你当时的心情我也完全理解,你就是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和合理的解释,作为业委会主任和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给你协调和说明情况,他们确实不够耐心,服务不够到位;其次,你应该找其他业主了解一下情况,听听大家的意见,如果大家都觉得收费不合理,你再约上几个业主代表,集体找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反映你们的诉求。
三、来信反映金碧文华小区物业公司强行收费,否则就要被停电。经了解,金碧文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自购的电表卡成本费每张是30元,配表与清零服务费是每次20元,有公示且属自愿消费。
四、信件收到后,我委物业监管处及时了解情况,并与双方进行了电话调解,态度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