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性胸膜炎患者深圳住院治疗(长沙职工医保,公司11月份帮我参保,12月15日检查出病,住院治疗),因发烧10多天(39.5°+),社区治疗以普通感冒处理,后感觉严重不适,医院诊治,胸腔积水,需住院治疗,因住院无人照理,父母亲人全深圳务工,临时决定去深圳就医,住院7天(深圳市一出诊断结果,后转深圳市三医院治疗-结核性药物(慢性病),1月7日回长沙工作,因紧急,未在社保局办理异地转诊治手续,是否可以申请报销手续?
您好,我市参保人员下列情形在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办理了异地安置的住院医疗费用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2.单位外派长期驻外工作的住院医疗费用。3.探亲访友、因私外出期间突发急症必须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4.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或实习期间在实习地的住院医疗费用。5.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权限的定点医院审核确定,确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原因需转异地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您所述的情况不符合我市异地就医的情形,故不可以按医保政策报销您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