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2011年8月26日上午长沙县40名1996-2000年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委托代表5人向长沙县信访办工作人员亲自递交“请求长沙县政府解决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历史遗留问题”的书面信访材料,但长沙县信访办工作人员漠视群众正常信访要求,拒不接受材料,将代表人员往人事局,公安局踢,在此我们对长沙县政府信访办表示强烈不满,希望长沙县政府加强政府加强政府工作作风,发挥信该工作职能,认真解决群众问题。
经查:2011年8月26日,确有罗波、马春城、粟兰波、庄勇超等4人到县信访局反映他们是1996-2000年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被分配到各乡镇且户籍也迁至被安排的乡镇,但未安排工作,要求政府给他们安排工作或者把他们的户口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迁回原籍。
当日,县信访局工作人员按信访工作流程进行了接待,在来访登记和阅读信访人的材料后,就上访人的两个方面问题当面作了解释:关于“1996-2000年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安排”问题,由于并不知现阶段对此问题的处理情况和答复意见,因当时是由县人事局主管,建议信访人向县人事局咨询;另外信访人要求“户口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迁回原籍的问题”,经过了解,现阶段仍无政策支持,信访人对此表示不满意,工作人员就劝他们向县户籍的主管职能部门即县公安局户政科咨询和主张。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建议信访人向县人事局和县公安局咨询和反映,并无“踢皮球“的意思,但由此引起了上访人的误会和不满,县信访局在此表示歉意。
欢迎到县信访局来给我们提意见!
长沙县信访局
2011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