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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改革何时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2018-3-28 4:48:04发布12次查看
我是浏阳市永安镇的一名普通农民,三月七日我小孩因肺炎住进浏阳市永安医院。因我在长沙上班当时是我60多岁的母亲办的手续。当时就交了500元钱住院,却被医生告知如果要用好点的药就要另外交钱买药并且不能在明细上体现,不能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只是开了一张西药收据,当时我母亲就买了近200元。三月九日我老婆又在医生的指导下买了300多元钱的药,三月十一日又买了近200元。我真不知道一个普通的肺炎为什么非得用什么进口药才能治好,难道国产药连一个普通的肺炎都医不好吗?医生又为什么屡屡向患者推介这不能报销的药呢?他们就是知道现在父母对小孩都比较看重又想小孩快点好只好认命。到今天为止我们共向医院交了2000多的费用(且现在还在住院)其中700多就是格外向医院买的这种所谓的进口药,实际上是什么药我们都不知道。这样我们花钱买的农村合作医疗还有多大意义?据我了解医院几乎向所有患者及家属以这种方式推介药品,并且对患者夸大患者患病重度,让一个普通的感冒就要住上将近一个星期医院。我们都亦不知道医院有多少救死扶伤的成分在里面,又有多少是为自己的利益考虑?现在农村因病致贫的还有不少,虽然有农村合作医疗给与农民实惠但农民到底能得到多少实惠了只有农民自己知道。虽然农民可以报销一部分药费,但大都在整体费用上提高了,国家的补贴都让谁给吞噬啦?
a一江春水网友: 您3月11日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的来信已由浏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转至我局,我局责成永安镇中心卫生院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的小孩于2012年3月7日发热、咳嗽3日到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就诊,入院诊断为肺炎,收治住院治疗。患儿入院前在乡村诊所处输液抗炎治疗3天,效果不理想,患儿仍反复发烧咳嗽,体温39度左右。入院后医师向患者祖母交待病情,考虑患儿在诊所已用药治疗3天,效果不佳。医师根据病情需要使用头孢唑肟、布地奈德气雾剂、甲基强地松龙等药物治疗,但上述药物属于农合目录外的药物,在农合政策范围内不予报销,建议自行购买使用。在征得家属同意后使用了该药物,并且疗效较好,后患者痊愈出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但并不是对所有医疗费用全部报销,是按比例报销,按照新农合规定,目录以外的药物不在新农合报销范围,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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