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2010年7月份进入中联重科参加工作的,当时补贴申请相关材料是公司统一代为办理的,由于工作效率的问题导致最后材料审批时间拖延到2012年,最后市人才中心审核材料时候查到我已经买房,于是取消了160元/月的住房补贴。本人是2012年6月份在长沙买房,按照你们三个月查一次购房记录来看,我之前2010年7月-2012年6月这段时间是无房的,难道住房补贴就这样被市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忽略掉了?希望市人才中心能认真细心的办事!希望长沙市政府能兑现人才引进计划时候的诺言!
你好,首先衷心感谢你就我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从2010年10月开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分批兑现了2009年到岗的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安家补助和住房补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用人单位引进储备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生、硕士生给予安家补助,其标准为博士生6万元/人,硕士生3万元/人,分三年逐步到位,对引进储备人才在住房方面有困难的,可为其提供创公寓或廉租住房,并按16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安家补助、住房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审核,市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市人才服务中心逐月发放至个人账户,安家补助是到岗每满一年,经核实在岗后发放,住房补贴是每三个月经房产部门核实在长沙是否有房后发放。
根据你提供的个人信息,我们并不能确认你购房的时间,请将房产局开具的相关证明和你本人的购房合同等材料补齐,递交至人才中心,我们这边好尽快核实并及时帮您申请您无房月份的住房补贴。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致电0731-85792516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