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遗弃52年不可怕,可怕的是责任单位不敢担当。
尊敬的胡衡华市长:您好!
我父刘富(伏)初,现年77岁,原系宁乡县邮电局(巷子口支局)正式职工。1962年春由宁乡县原沩山人民公社(大公社,即后成立的沩山区)党委决定,借调他到龙田人民公社进行社教工作。社教工作进行至1963年底结束,共约两年。社教工作结束后,时任龙田人民公社党委书记赵昭凡与巷子口邮电支局局长徐绍泉虽进行了人事交接,但因巷子口支局对我父亲工作岗位重新安排拖延,致使我父人事关系无缘无故被单位遗弃了,至今已有52年。60年代至现在我父数百次上宁乡县邮电局请求返回工作岗位,但宁乡县邮电局一直未予认真对待,敷衍了事,置职工政治生命于不顾。其中只在1988年出具了对我父工作经历及工资情况等的(加盖了公章的)文字说明,并未明确我父返回工作岗位的安排。
我父现已77岁,行动不便,要求确认邮电正式职工身份及回乡补偿事情一直未放弃,但由于身体欠佳只能交由我们儿女了。我们儿女接受此事以后,从2010年开始,把请求确认正式邮电职工身份报告、原始档案资料及承担相关责任报告上报了宁乡县邮政局、宁乡县电信局、长沙市邮政局、长沙市电信局、湖南省邮政总公司等处,同时也向省市县信访反映。
长沙市信访局已于2013年8月5日组织所涉相关单位召开了协调会,澄清了事实,明确了责任主体单位是宁乡县邮政局。但时及近五年,邮政系统仍然无担当精神,拖延推诿,目前仍未见对受害者的相关处理意见和答复。
中央、省市等各级领导高度关注群众信访工作,叮嘱各级干部要带着感情和责任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今特将此事转告胡市长您,请求您批示安排有关人员,组织召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落实这项拖延了52年的民生问题。
此致
敬礼
宁乡刘国平(13787051678,受害人儿子)
2015年10月23日
庙冲里网友,您提出的问题,对照您去年写的信件,我们认为,您父亲刘富(伏)民的宁乡县邮电正式职工身份及回乡补偿问题,宁乡县职能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