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乡村公路是不是要集资,政府到底是多少钱一公里???
接到您的来信后,我们高度重视,迅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针对村级公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公路路基工程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完成。国家、省、市对路面硬化工程进行资金补助,同时要求区(县、市)、乡(镇)进行相应的配套补助,不足部分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十一五”期间,对于纳入部省通畅工程计划的项目省每公里补助10万元,市财政每公里补助3万元,区、县(市)配套每公里不少于2万;对于未列入部省通畅工程计划的市规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按每公里补助6万元,区(县、市)乡(镇)配套补助标准均不得低于市补助标准,差额部分由业主自筹解决。纳入市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的市规农村公路项目,市财政按10万元/公里补助,并要求区、县(市)配套补助资金不少于市补助资金的40%,差额部分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关于农民集资修路问题,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制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捐资、拓宽筹资渠道。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