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你好,我在长沙购置了家庭的首套住房一套(84平方米),在办理完相关购买手续,按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后,按照政策我可以享受1%的契税退税,在长沙房产政务网查询到退税流程,就有关手续问题建议如下:
1.退税必须开具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我在买房时已开具一次,已被开发商收走了,现在又要把家人从外地叫回长沙来开具这个证明,不知是否有意义,该规定是否可以修改为由房产局审批时查询就可以了。
2.必须提供长沙银行的存折(卡不行),为了这5000余元退税,又必须到银行去排队办理存折,领完钱,不知多少人以后还需要用这个存折,在长沙购买五险已办理过一张长沙银行的卡,该项规定是否可以修改一下。
3.在该网站的“疑难解答”中看到很多有关契税退税的问题,发现答复中都有这么一句话:“具体情况应以退税窗口的要求为准”。这句话是否可以讲述的更准确点,让群众一次就能办好。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对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1)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首次只购买一套(同时购买多套的,只能有一套住房享受,下同)的;(2)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3)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
对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唯一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
退税时,我局需要根据您提供的材料核实后办理退税,故退税时必须提供以家庭(包含配偶及未成子女)为单位在本市唯一普通住房的证明。如造成您的不便,敬请谅解。
因现已发生多起因银行卡号提供错误造成纳税人无法退税的情况,长沙银行建议纳税人使用该行存折,以免造成纳税人退税的不便。我窗口现已进行改进,如纳税人需要使用长沙银行银行卡办理契税退税,也可受理。
因契税退税的具体情况不同,类型也不同,在“疑难解答”中,我们仅就具体退税事项进行了回答。现我局正积极改进,力求让纳税人更好的办理涉税事项。
感谢您对我市契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2013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