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胡市长;您好。我于2015.1.29在您信箱投有;投诉-长沙公安局干警重伤我双目失眠而维权无门一文,至今有1个月了,怎没任何回复?是否已拆市长窗口?是否是您工作人员为省事,在忽悠维权市民?为什么您的前任张建飞在政府窗口这块工作做得相当出色,长沙市民都拥护张市长,值反思。请问您窗口的属地投诉的回复时间是多少天?您职能部门回复到您的窗口是多少时间?长沙市民维权找自已的父母官都不理,那只能走互联网及找您上级投诉维权了。衷心希望您当好长沙人民的好市长。[市长您好;我叫郭雄凯。男50岁。身份证;430104196403251014.住;长沙市岳麓区老雅冲10栋204号。电话;13873173789.。由于本人已双目失明,又是法盲及电脑盲,故所有文字书信来往由我表兄完成后,本人同意后再发送相关部门领导,[表兄;莲花盛开,陈杰。身份证;43010219620508251x]谢谢.[
长沙市政府胡市长;您好
我叫郭雄凯,男,50岁,住长沙市岳麓区老雅冲10栋204房,长沙市龙骧集团东分公司职工。
事实经过:
1991年4月17日早晨6时左右,我身穿工作制服,开门去上班,突然被4名身份不明的人强推门而入,使用警具手铐将我双手铐住,见此情景,我当时不知所措,马上就向来人出示工作证,表明身份,并问“你们是哪里的?抓我干什么?我又没犯法?是不是抓错人了?”等话,(事后得知是长沙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七队干警王勇等4人,未穿制服,未出示警官证、未出示相关抓捕手续)话没讲完,王勇冲上来,从腰中抽出手枪,用抢指着我的头,大叫“小杂种,老实点,不老实,老子一枪打死你。”我反过来向王勇等人解释,我说“我未犯法,凭什么要打死我?”王勇气势汹汹大叫“就是要打死你”,随即就用手枪抢托猛击我的头部左眼,其他人也跟着王勇用拳头猛打我的头部及眼部。当时我头部鲜血直流,场面惨不忍睹。后经治疗,左眼重伤失明(附湘法技字92号第432号法医鉴定书)。事情发生后,长沙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为减小负面影响,采用弄虚作假、威胁欺骗、歪曲事实,给我出具了一份未盖公章的协议书,将恶意重伤事件定性为误伤事故。
事后了解,枪击我重伤的干警,不但未受任何处理,还被长沙市公安委以重任到长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任局长。这就是长沙市公安近20年来的潜规则吗?而由于长沙公安局颠倒黑白的定性,造成我20多年来上访无门,无处申诉,身体也由当时左眼失明导致今天的双目失明。谁造成的?长沙市公安局必须给我一个合理定性,我上有80高龄的老娘,下有20岁儿女,生活怎么办?
2015年法制之年,全国很多省市冤假错案正在逐一公开,公正的平反昭雪,我的‘重伤案件’长沙市公安局还要我维权多久[多年到该局信访办投诉无门,声明是;执法误伤。]?我青春年华就在长沙公安的误伤到现在50岁了,胡市长求求您;过问此事。我全家及长沙人民都在拭目以待。今特再上书到长沙市胡市长及各职能部门申诉,望各级领导及新闻媒体监督督促长沙市公安局限时解决我以下诉求:
1、将1991年“4.17重伤事件”重新定性,还原事件真相;
2、依法追究几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同时追究长沙市公安局参与颠倒黑白的领导人的直接责任。
受害人:郭雄凯
委托人:陈 杰
2015年1月29日
联系人:郭雄凯 电话:13873173789
] 2015年3月1日
我支队接到市长信箱批转的当事人郭雄凯信访材料,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主管信访工作的副政委王从虎立即安排支队纪检监察室对当事人郭雄凯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局无须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郭雄凯对当时补偿金额不满,执意要求追加赔偿金,建议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终以人民法院的裁定和判决为准。
二、关于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无法确定该事件中是否有人涉嫌犯罪,即使涉嫌犯罪也已过追诉时效,如郭雄凯坚持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建议其向检察机关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