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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泰禹家园三期住改商办托管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2018-3-26 16:36:25发布19次查看
雨花区圭塘街道泰禹家园三期是纯住宅小区,但是由于地处砂子塘小学东校区对面,这里大量存在住改商办托管,初步估计大约有70家托管机构入驻,一套120多平米的房子,要容纳20到30人的小学生吃饭、培训、住宿,电梯拥挤不堪,吵闹喧哗,门厅卫生脏乱,小区绿化破坏严重,家长接小孩占用小区停车位。目前很多楼栋的电梯已经坏掉停用(如2栋2单元)。小区大部分业主对此怨声载道,通过各种途径向社区、街道、区政府、12345市民热线反映没有任何结果,业主们自发维权造成小区大门口与托管人员争执、推搡、甚至大打出手。我们业主要求政府主持公道:
1、住改商,一套住宅作为经营机构,并且容纳20到30人群居,是否合法,消防隐患巨大,小区业主的安全和托管小孩的安全怎么保证;
2、托管机构是否属于合法经商,是否有餐饮、住宿等营业资质,大部分托管没有工商执照,小部分只有培训的资质,并无餐饮、住宿资质;
3、是否考虑对托管机构进行规范,如开办资质审核、如开办场所规范,禁入住宅小区,规范纳入铺面、商住楼等;
4、如果托管机构要进住宅小区,应该征得利益相关方的同意方可禁入,至少要本单元三分之二或者二分之一的业主同意,这方面也请政府进行明确规范。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发【2014】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第三条第七项的规定“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网友投诉的事项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鉴于目前住改商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已引起了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市级各部门组成调查了机构,本着“实事求是、市区联动”的原则,进行了情况摸底调查,并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因涉及范围广(托管、麻将馆、餐馆、小型公司等等),参与部门多,具体解决的方案正在研究当中。所以,解决此类问题还有待时日,请您予以理解和支持。
祝一切顺利!
雨花区城乡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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