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官渡镇鑫湘大道购买两个门面建好的房前,电力部门在无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在我门面中间植入一根高压线杆。(暂时还没拉线)。请问我有权要求电力部门移动位置不。
冯海清同志:
你处转来关于冯海清投诉“电线杆新植我门面房前”的来信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官渡供电所鑫湘大道段高压立杆为为2011年农网升级改造计划,项目规划施工通过官渡城建所、官渡政府审核盖章,线路符合官渡政府规划要求,所有高压电杆均立在公共设施处,距房屋超过5米,符合10kv线路安全距离,且导线采用绝缘导线。你本人也表示接受,无异议。
谨此函复。
二○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