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长沙宁乡县灰汤镇宁南村人,由于家里上某些事情和丈夫离婚多年,生有两女都归女方抚养,家里财产当时暂归男方,没料到家里拆迁征地;不过我另外列了一户,户口和大女一直在本地,小女现在是在校大学生,当时为了考大学,把户口暂挂靠到广东农村户口,即非农业户口,未有田土分配,财产更不用说;她的所有都在老家,现在大学才一年,征地拆迁有她的份没有?
本人跟大女是当地的农业户,虽然家里财产暂时没有要,为什么征地拆迁没有我们的户头费,人头费?按照法律程序到底有没有?我们本地开会说,现在在校学生都有田土,房屋分配,年满十八岁安置有两个地基,但是现在只有一个地基。现在加我本人一起都只有两个地基,按理都是三个地基。
大家一起帮我分析一下我们当地政府是不是做到人性化了。如果按照以上所说,我们下辈子怎么过?
人家扬言华天公司在中央有后台,村民怎么样斗都斗不过。 听说,华天公司征地的费用全部发放到政府了,但是当地政府把这笔钱大量贪污,实际发放到农民手中的钱实在是少得可怜。
本人为了抚养两女在外打工多年,本月初回老家来按法律程序走遍各个政府机关部门;都是从组、村、镇领导反复多次协商都无济于事,都是口头答复,无书面答复;其中我们县政府信访办,经过我多次上访,终于发了一封信函到灰汤镇政府,要求他们在30日工作日给我答复。
希望各位社会上的正义人士站出来说句公道话,比如说,我们当地分田土,真正到农民手上费用不到4万元; 田土是农民生存的根源,难道我们下半辈子子子孙孙就靠这4万元就够了吗?而且强制在4月底拆迁,许多农民哭哭啼啼,无赖被征收。
以上都是我家中一个普通的例子,我衷心的希望政府做到公正,公平,合理、人性化,为这些农民解忧。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一、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征地拆迁的相关情况
湖南灰汤温泉华天城是灰汤温泉旅游开发的重点举措,也是省市县重点项目工程之一,备受省市县各级领导关注。本项目的征地拆迁是采用的包干制,由华天集团公期分批向宁乡县灰汤镇政府拨付征地拆迁款项,灰汤镇严格按照长沙市103号令以及宁乡县[2008]27号文件进行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同时还在征地拆迁政策之外给予了每户5000元的残值补偿,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对部分违章建设的生产生活用房参照拆迁政策给予了全额补偿;宁乡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和宁乡县国土局征地拆迁事务所为本项目征地拆迁法律主体,全程参与了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同时监督本项目征地拆迁标准执行情况;灰汤镇人民政府为本项目工作主体,和宁乡县国土局征地拆迁事务所一起具体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以及协调。
二、具体问题的处理
经过调查,一是你们夫妻已离婚多年,家庭财产归男方所有,你在本村组没有住宅,不存在房屋拆迁的问题,“户头费”和“人头费”是房屋拆迁中的室外设施补偿的计算方法,没有房屋就不会有这两项补偿。二是因你在当地没有房屋,且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也未尽当地村组义务,属于空挂户,根据当地村组意见可以不予安置,而且因采用货币安置,不再有宅基地;据调查,因你长期居住在广东,所以暂未安置。三是征地款的分配按照相关政策以及村民自治的原则,采取“组主导,村协助,镇监督”的形式由村组自主分配,由于你小女儿户口已迁出灰汤,不再属于本地农业户口,不分配征地款理由充分。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