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本人的血汗钱被开发商吞了,投诉无门,请求关注民生的您督促有关部门处理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本人于2月12号在长沙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预付2万元订购了一套商品房,商品房总房款42.4万元,单价为7500元每平方。其在2月14日开始大幅降价促销活动,降价幅度为每平方降2000元(其宣传广告:不限楼层不限户型没平方直降2000元),2月15日蓝光继续催促我交剩余41万元,我15日晚上七点左右到达蓝光售楼部,当时有很多看房者在售楼部,我便询问置业顾问是否有优惠活动,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在售楼部,置业顾问欺骗我说是自己公司的人员,没有任何活动。交房款时我想看购房合同,置业顾问说他们公司的规定是先交款再看合同签合同,并一再强调说我买的非常便宜,是最便宜的,因为时间较晚,在对房产合同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我交了剩余41万房款,开具了购房发票。后来询问其他业主才知道同一楼盘因为签订购房合同时间不同其约定的交房时间也不同,有的是2015年有的是2016年,而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更晚,约定是720个工作日,估计在2020年左右才能办好。了解对这种情况后我们不同意,便要求退款,蓝光仗着自己是强势的开发商,说钱进了口袋绝不可能退款,要退款就让我们走法律程序,扬言自己是个强大的开发商有钱有时间有法律顾问,我们小小的消费者跟他斗的话肯定斗不赢,走法律程序拖也能拖死我们。我坚信这是个法制社会,法律规定是站在正义的弱者这一边的。合同条款没达成一致,没签合同,也没交房的情况下,即使是面对强势的开发商,我们正常合理的退款诉求是应该得到法律支持的。现在我的血汗钱在开发商手里,欲哭无泪,投诉无门,市长在我们老百姓的心里是一个关注民生重视百姓的好领导,希望市长能督促有关部门处理这件事,谢谢。
关于邓带利反映血汗钱被开发商吞了信访事项
答复意见书
邓带利:
你于2014年3月向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反映“血汗钱被开发商吞了,要求退还购房款”的来信,已交我们办理。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开发建设手续。“coco密城”项目位于岳麓区洋湖垸岳塘路,该地块系长沙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出让竞得,并于2013年9月3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长国用〔2013〕第080351号),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报建手续齐全,房产证办理不存在审批手续上的障碍。
二、关于房屋降价问题。长沙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于
2月份对其所开发的“coco密城”项目进行了降价促销,该行为是相关市场主体的市场经济行为。本着积极妥善处置群众信访问题的原则,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部对邓带利所反映的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与长沙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协调,该公司已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4月15日前给邓带利办理退款手续。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信访维稳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