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140号,产权人系申楚屏所有,产权证号为:036584号,建房时间1962年。
1994年8月申楚屏为响应长沙市旧城改造,加快北星城建设,经市人民政府(94)长政土字137文批准,依法征用(划拨)北区湘春路、富雅里土地2.089亩建设用地,申楚屏原拥有私房湘春路140号也在拆迁之内,按当时私房拆迁安置协议,申楚屏一家就地安置住房和门面,申楚屏于1994年8月按安置协议将该房屋已搬迁完毕,随即该幢房屋已被拆除后,荣腾产业发展公司未在原地建房,自然未对申楚屏按照拆迁协议就地安置。北区政府和荣腾公司也未对申楚屏作任何补偿。
旧城改造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让城市变漂亮,是件好事,但也不能让老百姓无偿的付出代价,旧房子拆了,新房子不知道在哪里?我们的问题没人管了。
不要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群众利益无大小”这些宗旨只是挂在嘴上或是流于上电视上报纸这些之传形式上,解决问题
才是硬道理,才能让老百姓服气。
现申楚屏的继承人:申礼、申达时、申家拔、申敏、申梦霞、申静等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
张市长,二十年了我们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让我们说啥好呢!假如是您该作何感想呢?帮我们解决解决吧!求您了!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正在调查处理中。
